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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名法官,长期扎根基层,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
黄志丽认真倾听老人的诉说 善用民俗解纷争 为了更加有效地调解纠纷,把握当事人的心理,了解矛盾根源,黄志丽参加了心理咨询师进修,考取了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还自学医学、建筑学、社会学等。用她的自己的话说,“法官什么都要懂,不然容易被当事人忽悠。” 在她看来,民商纠纷与其对簿公堂,不如以和为贵。她坚持调解优先,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庭外。十几年来,她深入乡村、社区,走访近万名当事人,摸清当地民风民情,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好调解工作。在她办理的案件当中,和解撤诉率达到90%以上。 2003年5月20日,相识两个月的吴某和刘某甜蜜地选了这个特殊的日子领证了。按照当地的民俗,他们举行了订婚仪式,吴某将3万元的金器和2万元现金交到了刘某手里。为了让两人有个幸福的家,吴某和父母花了十几万买了套房子准备用作结婚。但是两个月后,这段幸福戛然而止,吴某起诉离婚。虽然黄志丽多次做工作希望夫妻和好,可这对小夫妻却铁了心一定要离。 离婚时,刘某要求分割房产,吴某说两个人都没共同生活过,没有举行婚礼,就要分割财产自己很吃亏,要刘某返还订婚的金器和现金。刘某否认拿了这些东西,她说吴某没证据。 黄志丽凭着对风俗的了解,她单独找了刘某聊天,“按照漳州的风俗,订婚的时候女方没有收金器不合常理……”黄志丽详细列举了漳州的婚礼的风俗习惯。刘某的脸色开始有了变化,最后她主动承认了:“我确实收了金器和现金,只是我希望离婚时他能给我些补偿。” 事实清楚了,黄志丽将刘某的态度告诉了吴某。“黄法官,您做了什么工作让她开口承认的,我太佩服您了。只要她承认,补偿不是问题,我听您的,我相信您。”吴某原本的心结也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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