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正文
分享到:

做群众的知心人——记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

2015-01-09 07:15: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2年多来,“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化解民事纠纷五百多件,被百姓亲切的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帮助其他案件当事人解决问题

东南网1月8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12月30日,记者第一次见到黄志丽,若不是这身制服,很难将眼前这位个头不高、活泼爱笑的人与“全国最美基层法官”联系在一起。细看发现她的头上已经有了不少白头发,眼睛里还有血丝。她告诉记者:“我父亲这几天生病还住在医院里,这几天晚上我都在医院陪他。”

聊着聊着,突然一个人闯了进来,说要办什么文件。黄志丽起身让记者稍等她一下,就出去了。回来的时候问她什么事,她说:“刚才那位是2011年一件案件的当事人,她把离婚的判决书丢了,过来问怎么办,刚好承办的法官公休不在,我不能因为她不是我的当事人就不搭理她,能提供方便就提供方便。而且当事人上班请个假来一趟也不容易,能让人家少跑一趟,把事情办了就办了。”这种朴实的回答让记者听起来觉得暖暖的,她这一小小的举动拉近了法官和百姓的距离。也只有这种为百姓考虑,为百姓办事的法官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深入社区化解矛盾

随后记者随同黄志丽来到了芗城区巷口街道东园社区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一张简单的桌子,几把椅子围在一起,黄志丽认真聆听着附近几位老人的诉求。她耐心地解答每一位老人的问题,时不时的还做些笔记。巷口街道东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红表示:“志丽对人非常热情,做事又有耐心。社区的小矛盾纠纷比较多,她来调解时,先坐下来用当地的闽南语跟老人们聊天,认真听他们的诉求。然后再讲法律讲道理,有些时候法律道理讲不通,她就再从人情方面跟你聊。”2年多来,“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化解民事纠纷五百多件,被百姓亲切的称为“知心法官”。

当事人问题得到解决露出幸福的笑容

帮扶困难群众,让法律更有温度

送走了老人,黄志丽又起身前往之前一个案件当事人吴阿姨家中。不久前,吴阿姨的儿子小施骑助力车撞伤了一位老人,被老人的家属起诉至芗城区人民法院。然而吴阿姨和老伴都患有残疾,家庭条件本来就很困难,这下日子就变的更雪上加霜。

黄志丽了解到吴阿姨家人的困难后,一边想方设法为他们筹集资金,请社区街道进行适当的帮扶,一边联系伤者协商赔偿数额。她先后六次到伤者老人家里做思想工作,但老人家属不理解,总认为黄志丽偏袒被告,屡次都闭门不见。

“他们起诉我们,要我们赔偿3万元,不给钱就打我儿子,我们家是低保户,哪有那么多的钱啊。多亏了黄法官,帮我们解决了,还帮我儿子找了份工作。” 吴阿姨深情地告诉记者。

黄志丽的同事芗城区法院书记员林晓萍告诉记者:“那天蛮冷的还下雨,黄法官在楼道等了三个多小时,回来之后黄法官就发烧了。但黄法官还继续去找老人做工作,老人家看到多次拒她于门外,她仍然还来,终于把门打开了。黄法官把吴阿姨家的情况告诉老人家属,但是对方不信。黄法官就带着对方的小儿子去了吴阿姨家。当老人的小儿子看到吴阿姨家条件那么困难,两人又都是残疾人的时候,他终于同意以7000元调解结案。”

黄志丽表示:“大多数的民事案件都是因为情感才会引起种种纠纷,比如说夫妻之间是因为爱情,赡养关系是因为亲情等等。我在调解案件的时候,会先去了解案件的根源、诉讼的目的,先解开他们的心结再来解开法结。”

十年来,黄志丽始终坚持将亲和调解贯穿始终,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努力让司法温情走进基层、走进百姓之中。她所办的案件94%调解撤诉,75%以上自动履行。

黄志丽到前一个案件当事人小施家进行回访

其实她只比别人多一点

对于黄志丽今天的成就,芗城区法院副院长陈成刚深有感触:“黄志丽为什么能成为最美基层法官呢?答案说起来其实很简单,但做起来却不那么容易。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比其他人多认真一点、多耐心一点、多辛苦一点。就是这些多一点,日积月累,造就了今天的黄志丽。”

聊到爱好,黄志丽兴奋的对记者说:“我是个资深的驴友,去过3次西藏,青藏、滇藏、川藏都走过,曾经还搭过货车上去……不过从09年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时间出去了。真希望能给自己放个假,出去放个风。”

就是这样一位真心真情的法官,她用爱民、为民、便民的实际行动传递着司法的温暖。正如她所说:“人除了自我以外,还有一个社会责任心的问题。就是当你看到这种现象的时候,正好跟案件有关系的时候,能帮一把帮一把,能搭把手就搭把手,可能就是因为你伸了这次手,可能就影响了当事人的一辈子。我觉得在这种情况我能多做一点就做一点。我们应尽可能的为社会添块瓦,添块砖,人人都这么做,社会会多美好。”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