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 (记者 陈菲)近日,一则名为《今天我才知道小区停车费是不用交的!》的文章在朋友圈被疯狂转发,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帖阅读次数为18825次。 发帖人搬出法律,细数物业公司无权收取业主停车费的种种理由,让读者犹如“醍醐灌顶”,甚至反问自己:“是哦,小区内的道路、绿地是大家公有的,既然公有,我作为业主停车,为什么要向物业公司交钱?” 这到底是维护业主利益的“金科玉律”,还是歪解法律、企图钻空子的“小聪明”呢?事关大家的利益,请耐着性子看看东南快报记者的报道。 这篇很火的文章这么说 小区道路空地业主共有,业主停车为啥要交费 发帖文章称,小区停车费的两种性质,一是土地使用费,一是保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收取保管费的原则,一是业主自愿,一是业主与物业签署委托保管合同。物业凭什么要对停车业主收费?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此文在微信朋友圈一转,不少读者直呼自己每个月交给物业的停车费,完全是中了“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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