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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计委:染艾女童曾输注艾滋病“窗口期”血液

2015-01-11 07:39:5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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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追问

“窗口期”事件补偿机制何时建立?

既然毛毛事件并非个例,且依靠现有的检验手段无法避免“窗口期”事件的发生。那么,这类事件的求偿,官方是否要出台一个相应的规范,畅通受血者的维权通道?

杨闽红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也表示,目前,对于输血染病的处理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国家尚未建立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救助机制。这种无过错的行为,主要通过合理调解,经双方协商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作为部门已经关注到此事,也将尽快促进建立输血无过错补偿机制,探讨出一个合理的补偿方式。

艾滋病病毒“窗口期”

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血液中才会产生艾滋病病毒抗体,在此期间HIV抗体检测呈阴性,这段时间即为窗口期。通俗地讲,“窗口期”就是感染病毒后到能被检测出来之间的时间窗。受目前临床检测技术的限制,“窗口期”是无法消除的,“窗口期”的存在是人类所有输血治疗无法规避的风险。多数人在感染艾滋病病毒后有2至4周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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