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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稿

2015-01-16 16:23: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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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力量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黄志丽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1995年,我考入法院,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一路走来,有泪水,也有欢笑,有付出,更有收获。对我来说,每办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思想的锤炼、一次良知的拷问、一次经验的积淀。

我学的是文秘专业,与法律相去甚远。刚进法院时,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得从头开始。是法院这个平台,给了我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师傅的传帮带,老法官的言传身教,引领我跨进民事审判的门坎,受益终生。当书记员时,曾跟师傅办过一个案件。小李夜间喝酒,骑自行车回家,摔死在修路挖出的坑中。小李家属把建筑公司、市政公司告上法庭。开庭时,建筑公司说:“我们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危险警示标志,没有责任。”市政公司也说:“当时路灯是亮着的,不关我们的事。”两家都提供了照片。师傅对我说:“小黄,我们下午去看现场。”我很纳闷:“干嘛要去现场啊?物证齐了,直接判不就结了?”师傅笑了:“没那么简单。”到现场一看,路修了半年,警示牌却是新的。几个居民都说,路灯早坏了,出事后才修好,警示牌也是前几天才摆上去的。真相大白,判决这两家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这起案件中,我认识到,法官办案不能被表象所迷惑,调查核实至关重要。我的很多审判知识,就是这样一点点学来的。

独立办案后,才发现当法官真难:怕办错案,怕投诉信访,怕说情送礼。一桩桩一件件,让我焦虑不安。是领导的支持,同事的帮助,让我走过那段艰难的日子。一家建筑商拖欠近百名民工工资,临近春节,民工们急着领钱回家过年,告到法院。我感到十分棘手,按法律规定,即使马上宣判,上诉期内民工也拿不到工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快的办法是先予执行。刚启动程序,麻烦就来了。有人打电话提醒,被告建的是重点工程,采取强制措施不妥当;有的告诉我涉诉企业背景复杂,得小心。慎重起见,我向领导报告。他沉思了一会,说:“这个案子也有人给我打过招呼,先予执行没有错,你尽管去做,有困难,院里出面协调。”我有了底气,顶住压力,终于让民工在节前领到工资。

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毕竟有限,拜能者为师,是我成长的不竭源泉。近年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急剧上升,但不少问题在审理中难以界定。2009年初,冯阿姨乘坐公交车,途中司机让她在快车道下车。冯阿姨想起雨伞忘在车上,转身去追,被停在斑马线上的电动车绊倒,造成九级伤残。冯阿姨把司机、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和电动车主小黄告上法庭。庭审中,保险公司说:“小黄没投交强险,也应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小黄辩称,电动车是停着的,不关她的事。我也很头痛,查阅了法律法规,对电动车算不算机动车、要不要投交强险都没有规定,也没有判例。我到交警、保监部门请教,得知电动车还未纳入交强险投保范围,认定小黄无需承担强制险责任,但斑马线上不能停车,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过这个案例,我切身体会到,案件审理涉及太多的学问,当法官就得掌握各领域的业务知识。于是经常向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求助,增长了不少见识。

与群众为友,向群众学习,对办案大有裨益。有一起案件,庙祝将香油钱借给村民刘大福,赚取利息。期限到了,刘大福却赖帐不还。庙祝起诉到法院,证据是一张借条,上面写着:“刘大福向佛祖借来人民币15000元,一年还清”。刘大福承认借了钱,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向佛祖借钱,要讨也是佛祖来讨。”有位老人支招,刘大福是卖佛具的,最近生意不好,这是报应,你敲打敲打他。我心里有了主意,调解时,对刘大福说:“虔诚的人才会买佛具,你借佛祖的钱不还,谁还会买你的东西?诚信是为人之本,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第二天刘大福就把钱给还了。由此,我认识到,善用民间习俗,有时对审案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法官,虽然辛苦,却很充实,也从中体验到职业的幸福感。一天清晨,我去菜市场买豆芽,给钱的时候,卖菜的大姐硬是不收,我很惊讶,哪有卖菜不要钱的。原来,两年前,她和丈夫闹离婚,特意旁听了堂姐离婚案的庭审。她说:“你对堂姐讲的那番话,我很受触动,感到自己也有过错,跟老公道歉。现在我们很好,要感谢你啊。”看着她幸福满满的笑脸,我也觉得很幸福。

法官生涯也并不总是严肃枯燥,有时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接到一份诉状,一看傻眼了,全是文言文。我跟原告说,你能不能用白话来写,他说:“吾不能也。”我问他:“总不能让我用文言文开庭吧?”他居然说:“如此甚好。”这既让我哭笑不得,也让我看到了不同的风景。

如今,走在路上,常有人招呼我:丫头、闺女、妹子。朋友问我,怎么会有这么土的称呼啊?我笑着说:“这多亲切呀!”群众把我当亲人,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也是我工作的动力。

我深信,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

谢谢大家!

百姓的知心法官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文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黄志丽是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坚持司法为民,忠诚履职,秉公办案,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

黄志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总结出 “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这种工作法,把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司法有机结合,满足群众的期待。2002年至今,她办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黄志丽坚持公正司法,力求服判息诉。她办理案件,注重调查研究,努力查清事实真相,公正裁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一施工队因桩基款争议,起诉建筑公司。原告在施工中,桩基比合同约定多打了200多根,价值92万,建筑公司不承认。桩基是隐蔽工程,施工队收集证据有困难,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黄志丽四处奔走,在设计院的档案中,找到桩基施工图;在桩基检测公司的文件中,找到检测报告;在监理公司的内业资料中,找到施工监理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建筑公司无可辩驳,接受了判决。为了查清案情,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乡村社区的每个角落。功到自然成,她办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

黄志丽坚持亲和调解,重在化解矛盾。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法官在办案时,还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某开发商已交房五年多,因不按规划配套幼儿园,导致几百户业主无法办证,拒不赔偿违约金。业主到处信访,几次围堵开发商办公楼,告到法院。业主拍着桌子说:“拿不到违约金,我们就把售楼部砸了,去政府静坐。”黄志丽安抚说:“合理的诉求,用极端方式,只会适得其反。”她找到开发商,给他算了一笔账,开导说:“按合同约定,违约金想赖是赖不了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幼儿园也得建,时间越久,违约金越多,你的损失就越大。”经过反复协调,双方达成支付协议。当前,房地产开发引起的群体性冲突,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黄志丽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善于运用调解的金钥匙,打开当事人心扉,消弭矛盾隔阂,十分难能可贵。

黄志丽坚持以案释法,传递法治理念。她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既解“心结”又解“法结”。小王夫妻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小王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可以探视两次。但孩子的外婆就是不让探望,小王因此拒绝支付抚养费。外婆找到黄志丽,要求修改协议。黄志丽说:“探视权与抚养费无关。小王坚持不给抚养费,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不让他看孩子,他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外婆还是固执己见。黄志丽劝导说:“您最疼孩子,得为孩子考虑。离婚已经对他造成伤害,没有爸爸关爱,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多可怜啊。”外婆有所触动,同意小王探视孩子,小王也主动支付了抚养费。黄志丽办案总是将法律规定释明,把案件蕴含的情理讲透,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

黄志丽坚持服务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司法环境密切相关,如何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对法官的严峻考验。有一家外资企业,曾经是创汇纳税大户,因经营不善,产品滞销,工厂停产,发不出工资,被工人告到法院。黄志丽看完卷宗,陷入了沉思:只是就案办案,工资还能解决,但工厂可能倒闭。她请来老板张总商谈,认为企业还没到穷途末路,有可能起死回生。于是,一方面联系张总的父亲,说服他垫付了工资;另一方面劝导工人留下,与企业共度难关。还积极与外经部门多方协调,通过广交会打开产品销路。张总改进管理,工人齐心协力,工厂重新焕发生机。正是这份使命感,让黄志丽多走一步,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黄志丽坚持清正廉洁,恪守司法良知。她认为,法官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天职,必须坚守职业底线,绝不能让法律的天平倾斜。小陈在一家企业打工,意外死亡。小陈父亲起诉企业老板,要求赔偿200万元。老板得知黄志丽喜欢书画,就带着一幅名家书法找到她,请她一定公正办案。黄志丽严肃地说:“我很喜欢这幅书法,但不能收。你做了件傻事,把买书法的钱赔给对方多好。”遭到拒绝后,又托黄志丽的同学说情。小陈父亲也找到黄志丽的亲戚,希望她能主持公道。黄志丽既无奈,又高兴。其实,他们都是希望法官秉公执法,而公正正是法官的追求。因此,黄志丽面对亲情友情,不是生硬回绝,而是请他们当“义务调解员”,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案件顺利调解。这种事例,在黄志丽的法官生涯中经常出现,她的处理方法也被反复复制,屡见成效。在她看来,每一次经历人情物欲的考验,自己的人格也得到了一次升华。

这就是黄志丽,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在维护社会和谐中成就精彩人生。

谢谢大家!

家门口的小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东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红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东园社区常住人口一万四千多人,是旧区和新区的混合体,成分复杂,矛盾纠纷多。社区干部疲于奔命,特别是涉及法律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2012年,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后,社区和谐了,我的烦心事也少了。

说实话,一开始居民对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也抱怀疑态度,法官那么忙,哪有功夫管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无非是挂挂牌、走过场。没想到,这些法官每周两次准时出现在社区,不仅开展巡回办案、纠纷调解、法制宣传,还为居民排忧解难,办了大量好事实事,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小法院。

社区居民吴阿姨,一家三口都是残疾人,丈夫下岗,全靠吴阿姨做点手工活维持生计,每月收入不到1000元。一天,儿子骑车撞倒老人,造成骨折住院,老人告到法院,要求赔偿3万元,老人儿子威胁说:“不赔钱,就砍了他”。黄志丽接案后,找到我说:“吴阿姨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这个案件她肯定赔不起,处理不好还可能激化矛盾。”希望我帮这家人在赔偿上想想办法。她找到老人说:“按法律规定,最多赔偿一万元,被告家庭困难,你们是不是让让步。”老人态度坚决,不肯答应。黄志丽第二次登门,被拒之门外。第三次去,老人儿子吼着说:“你是不是收了好处,总替他们说情。”黄志丽没有辩白,恳切地说:“请你跟我到被告家看一看。”看到狭窄的房间里,都是残疾人,家徒四壁,老人儿子口气软了下来,说:“黄法官,我听你的,你说赔多少就赔多少。”最终以7000元达成调解协议。黄志丽帮助吴阿姨的儿子介绍工作,我为她家办了低保。黄志丽在社区办这类案件,总能做到圆满结案,不留后患,令人信服。

邻里纠纷往往折射出社会关系的脆弱,黄志丽讲究调解艺术,善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修复人与人之间的裂痕。刘阿婆为了给孙子豆豆补身子,在楼顶天台养鸡,邻居们意见很大。六楼说:“臭气熏天,根本没法开窗。”五楼也很愤怒:“天没亮,鸡就叫,孩子睡不好,高考砸了谁负责。”其他住户也叫苦连天。他们去理论,阿婆不理不睬,全当耳边风。邻居们商量:“来狠的,放老鼠药。”为避免事态恶化,我联系了黄志丽,和她来到阿婆家。志丽讲法律规定、讲睦邻友好,都无济于事。阿婆说:“在自家屋顶养鸡,关别人什么事,谁也别来管。”通过观察,志丽发现,自从邻里闹僵,小朋友都不和豆豆玩了。一天,志丽在路上等阿婆接豆豆放学回来,上前打招呼,询问学习情况,豆豆不好意思地说:“这次考砸了,楼下同学都不理我,没人和我一起做作业。”志丽乘机说:“豆豆学习重要,为了几只鸡,让孩子受累,影响读书,不值。”说完掉头就走。第二天,阿婆主动找我说:“我一晚没睡,想把那些鸡处理了,你帮我给楼下孩子说说,还跟豆豆玩。”一起难缠的纠纷解决了。由此我感到,邻里纠纷看似简单,处理好还真不容易,只有准确把握人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对症下药,才能水到渠成。

志丽在处理家庭纠纷时,不仅关注家庭和谐,还考虑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两年前,何老六患上间歇性精神分裂,发作时打妻子、砸东西,到处打人,妻子起诉离婚。我告诉志丽,这对夫妻感情原本不错,此前社区和妇联都分别调解过,但妻子铁了心要离婚。志丽了解到,这种病药物能控制,担心一旦离婚,何老六没有治疗,病情恶化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于是多次上门,向她说明: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才能判决离婚。如果你执意要离,也得先让你丈夫治疗。妻子同意了。在治疗期间,志丽经常上门开导:“你离婚后,何老六只能由父母和儿子照顾。你公婆都已经80多岁,没有照顾能力。那只能你儿子照顾,他才10岁啊,你想让孩子背负这个包袱吗?”妻子慢慢听进去了,最终撤诉。在她的细心照顾下,何老六病情得到缓解,一家人脸上重新有了笑容。

社区处在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社区,一次次调解民事纠纷,也是一场场的实地培训,有效提高了社区干部的治理能力。随着车辆的增多,小区停车纠纷日益凸显。小吴习惯在一个车位停车,后来经常停不到,于是安装了地锁,引起邻居不满,闹到社区。本来可以强行拆除,为了不激化矛盾,我们先做小吴的工作,向他说明:“法律规定,小区车位业主共有,先到先停,不能占为己有。”小吴认识到自己不对,主动拆除了地锁。现在我们也懂得,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既讲情理又讲法理,让居民更容易接受。

两年多来,社区里的家庭矛盾少了,邻里关系好了,诉讼案件大幅度下降,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现在,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已经推及到农村社区,成为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稳压器,成为普法宣传、为民服务的大舞台。

谢谢大家!

心中的标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刘颖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黄志丽的书记员,朝夕相处,常常被她渊博的知识、专业的素质、敬业的精神和亲民的作风所感动,在潜移默化中,心灵受到洗礼,思想得到升华,对法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都称黄志丽为师傅,把她当作职业的楷模。

我跟师傅办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关于古玩的诉讼。原告向古玩店老板借了两万元,其中用一枚大义通宝铜钱做抵押。到期还款后,老板却说,铜钱被小孩子玩丢了。调解时,老板说:“那枚铜钱,市面上就值个800元左右,我愿意赔偿。”原告称:“铜钱是祖上留下的,年代久远,很值钱,我不懂市面行情,请法院做个鉴定。”老板回答:“就一张照片,鉴定就鉴定。”说完,脸上还透出一丝得意。师傅镇定地说:“大义通宝是元末起义军陈友谅铸造的,从照片上看,铜钱品相可不赖,既然是祖传的,那是存世款,可不是‘生坑’,你是行家,没有三五千能出手?”老板一愣:“黄法官,‘生坑’你都懂啊?”师傅与他聊起古玩,他才说了实话:“有个朋友新店开张,把这枚铜钱借去摆,一时也拿不回来。”经过调解,原告同意把铜钱再借给老板三个月,案件顺利解决。过后,我惊讶地说:“神啊,师傅,没看出你居然玩古董!”师傅横了我一眼:“古玩这水可深了,我知点皮毛。不过为了这个案件,我百度了半天,跑了几趟古玩城,才会这么几句行话。”民事案件千奇百怪,牵涉到方方面面,办好案子,需要各种门类的知识。师傅勤奋好学,涉及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等领域,知识面广,办起案来才能得心应手。从此,我明白了“学而知不足、思而得远虑”的道理。

师傅办案,心思缜密,经验老到,总是能抓住事件的本质,去伪存真,切中要害。老许告家具店老板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汇错的20万元,提供了两张汇款凭证。老板辩称,那是买家具的货款。我们了解到,此前老许曾以买卖纠纷起诉过,老板坚称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在我看来,这个案件很简单,既然没买卖关系,那就是不当得利,没有疑义。师傅深入研究卷宗,发现了疑点,便找来老许谈话:“如果汇错款,一年多了,为什么没向银行查证?为什么没报案?为什么没有催讨?”接连三问,老许傻了眼,语无伦次。经过核实,原来,老许开装修公司,代客户向家具店购买了一套20万元的高档家具,没有买卖合同,也没有收货凭证。因老板发货延期,导致老许损失一万多元,两人因索赔反目成仇。老许故意设下圈套,先抓住没有合同和收货凭证的软肋,起诉家具店老板收钱不发货,如果老板承认存在买卖关系,就得再发一次货,所以料定他不会承认,然后以汇错款为由,再告他不当得利,案件真相大白。我不仅为师傅点赞,也深刻地认识到,一个法官,如果没有精湛的专业素质和高超的审判技巧,很难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拨开迷雾,还原真相,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师傅常说:“民事民事,就是人民群众的事,就要学会做群众工作。”这使我受益匪浅。有一天下午,酷暑难当。师傅接到一个求助电话,跟我说:“走,到工地看看”。路上,师傅告诉我,小张在工地上打工,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高位截瘫,包工头不出医疗费。为了索赔,小张的妻子把丈夫从医院弄到工棚里。到了现场,我被眼前一幕震惊了:闷热的工棚里,一个面色苍白的民工,满身绷带躺在办公桌上,苍蝇乱飞,空气中弥漫着恶臭。他的妻子叫着:“不赔钱,我就把小张丢在这里,他如果死了,包工头就是杀人犯。”师傅劝道:“有话好好说,治疗要紧,你老公伤势这么重,丢在这里不是办法,索赔的事法院会妥善处理。”她端来一盆水,找来毛巾,边为小张擦脸,边与他妻子聊天。随后,师傅叫来包工头长谈,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达成赔偿12万元的协议。我问师傅:“那么脏,你不怕吗?”她淡淡地说:“看他那样子,你心里不难受?”师傅的话,让我感悟到:审理民事案件,就得懂得与群众沟通。对群众有感情,把群众当亲人,事情往往就能迎刃而解。

师傅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给我深刻的影响。她非常敬业,工作上雷厉风行,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一年500多个案件,每天平均审结一两个案件,要调查咨询、约谈回访、开庭调解、制作文书,早出晚归,经常忙到深夜。前年底,她出了车祸,颅脑出血住院治疗,由于几个案子要赶在节前结案,她只在医院待了十多天,不顾医生劝阻,就回到审判岗位。开庭时头晕呕吐,满头虚汗,当事人知道了,非常感动,当庭和解。

脱去法袍的法官,也得面对生活的喜怒哀乐。听同事说,师傅的母亲重病卧床八年,师傅白天工作,晚上照看,从没请过一天假。面对家庭和工作双重压力,她依然乐观开朗,总是笑容满面。她兴趣广泛,喜欢旅游、钓鱼、摄影,还有一颗慈悲心,一次次带着我们给困难群众送衣送药,当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她使我懂得,当一个法官,就得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一个勇于捍卫公平正义的人,一个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人。

谢谢大家!

法官胜似亲人

漳州市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 游玉华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出生在南靖,从小就被送养。养父家庭困难,没让我读书。16岁开始,就到处打工,养家糊口。两次失败的婚姻,让我生不如死。在离婚官司中,我认识了黄志丽法官,在她关心帮助下,我脱离了苦海,开始了新的生活,我们成为好姐妹。

我的第一个丈夫是个酒鬼,经常打我,实在过不下去就离婚了。更不幸的是,我认识了第二个丈夫洪某。婚前,他每天给我做饭,问寒问暖,十分体贴。婚后,他好像变了一个人,好吃懒做,整天赌博不回家。当时,婆婆和小姑子也都没工作,一家人生活全靠我。白天去鞋厂打工,晚上到餐厅端菜,才勉强过日子。不久,我怀孕了,反应很厉害,也没人照顾,就回了娘家。想不到,他趁机把冰箱、空调卖掉还赌债。我非常失望,想离婚,挺着大肚子,来到法院。黄法官热情招呼我坐下,端来了一杯开水:“来,先喝口水,慢慢说。”她挨着我坐下,轻轻握着我的手,温和地问:“怀孕几个月了?怎么会想离婚呢?”我哭着把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告诉她:“这婚我离定了,孩子也不能要了。”黄法官想了一会说:“你的苦我懂,但现在你有身孕,要慎重考虑。离婚是双方的事,我还得问问你老公的意见。”我一听就急了,老公肯定不同意离婚,这日子还怎么过啊,忍不住大喊一声:“不如死了算了。”就朝窗户跑去。黄法官冲过来,紧紧抱住我说:“不要冲动,听我慢慢说。”她安慰我,会找洪某好好谈谈,也许事情会有转机。第二天,她到我家调解。洪某说:“玉华的好我都知道,娶她就是想好好过日子,但是朋友一叫,我就忍不住去赌。现在,有了孩子,这个婚我坚决不离。”黄法官说:“老婆怀孕了还打两份工养家,你不懂得珍惜,一旦离婚,到哪去找这么好的老婆?你如果能改,我做玉华的工作,让她回头。”洪某求着黄法官说:“我改,一定改,会对这个家负责,你一定得劝劝她。”后来,洪某写了保证书,说要痛改前非,我们夫妻和好了。

可是好景不长,还不到两个月,洪某旧病复发,又没日没夜地赌,到处借钱。我忍无可忍,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有时就去找志丽姐诉诉苦,她总劝我:“家和万事兴,夫妻要互相体谅才会长久。”一天晚上,债主逼上门,我们又大吵起来。没想到,婆婆还护着他,指着我的鼻子恶狠狠地说:“怀孕就了不起了。你现在不能赚钱,光会吃饭,不满意,就滚吧!”小姑子一把将我推倒在地,把我赶出家门。外面下着大雨,我挺着大肚子,不知道往哪里走。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天很冷,心更冷。走到下半夜,恍恍惚惚,不知不觉到了漳州大桥,万念俱灰。我只想找个好男人,有个温暖的家,怎么就这么难?眼看孩子就要出生,有家不能回,干脆跳下去一了百了。可又不甘心,那一家人这样对我,真想与他们同归于尽。这时,肚子里的孩子踢了一下,我下意识摸了摸肚子,心里在滴血,孩子是无辜的,但又能怎么办呢?突然想起,志丽姐曾经说过,有困难就去找她。已经凌晨四点了,我犹豫很久,还是给她挂了电话。她很快赶来,非常严厉地对我说:“命只有一条,办法却有很多。他们犯错,你去跳江,值得吗?实在过不下去,可以离婚。你能养活全家,还怕养不活自己?”她带我到旅馆住下,第二天给我安排了住处。对我说:“有困难,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这段时间,她有空就来看我,不是带东西,就是给钱,陪我度过了难关。女儿出生后,我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我终于解脱了。

可我一个人带着女儿,实在太难。为了生活,我不得不打零工,从早干到晚,女儿只能托邻居照顾。一次,我回到家,邻居说孩子发烧,哭了整整一天。看着她满脸通红,我心如刀割。女儿营养不良,经常生病,我实在没有信心把她养好。这时,听邻居说,有个香港富商想领养一个孩子。我心想,与其跟着我受苦,不如给她找个好人家。我抱着熟睡的女儿,怎么也睡不着。这是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我真的那么狠心吗?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又去找志丽姐。她说:“你想让孩子过好日子,我能理解。但你能保证人家一定会对她好吗?再说,送孩子也要经过洪某同意。困难再大,总能克服,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想想我一出生就被送人,也恨过亲生父母只生不养,如果把女儿送人,她是不是也会恨我?志丽姐说得对,不能让女儿重复我的命运。志丽姐帮孩子找了一个幼儿园,垫付了学费。她还协调妇联资助我,联系社区让我当保洁员。我的生活慢慢稳定下来。有时孩子生病,我实在忙不过来,志丽姐还赶来帮忙。看着她为我四处奔波,我下定决心做个坚强的女人,当个好妈妈,将孩子抚养成人。

如今,女儿已经四周岁了,我们过得很快乐。没有志丽姐,就没有我和女儿的今天。现在我女儿见到她,就会甜甜地叫一声:“姨妈!”志丽姐开心地说,这就是对她最好的回报。

谢谢大家!

同心共筑法治梦

闽南日报社记者 黄妍婷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黄志丽作为知名法官,是媒体重点追踪的对象。我第一次采访黄志丽,是在两年前,她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她说:“法官的价值不仅在于办案,也在于传递法治理念,树立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当时,我就觉得,这个法官特别有思想,不那么简单。因此,我格外关注黄志丽,一次次走进她的工作和生活,感受她对法治信仰的坚守。

一次采访中,黄志丽接到电话:某村村民正围堵工地,强行阻止施工。黄志丽说:“对不起,我要赶去看看,以后再聊。”我便跟着她到了现场,只见工地被围得水泄不通,有人大声叫骂,有人往里扔石头,村民情绪激动。原来,开发商在村边开发新楼盘,地下施工,引起周边民宅墙体开裂,村民向开发商索赔100万元,争执一年多没解决,冲突不断,案件刚起诉到法院。矛盾的焦点是,开发商认为索赔过高,还担心解决了这拨人,又会有另一拨人,没完没了。了解情况后,黄志丽挤到人群前面,表明身份,说:“你们放心,法院会给大家一个说法。”她安抚村民情绪,劝导大家离去。这个案件,若按一般程序,要经过鉴定、评估等过程,最快也得半年结案。黄志丽深知,再拖下去,施工无法进行,拆迁户不能按期回迁,还会引发更大矛盾。她觉得最好是协商解决。最终,双方确认受损村民32户,共赔偿35万元。一起持续一年半的群体纠纷,在五天内得到化解。从黄志丽身上我看到,民事法官肩负着千钧重担:一头挑着社会稳定,一头系着群众利益,定纷止争,责任重大。由此我想,如果每个执法者,甚至每个人,都能够以社会和谐为己任,敢于担当,法治中国的梦想就不再遥远。

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黄志丽办案的唯一准则。小林开车撞到王阿婆,当即把她送到医院检查。医生拍片后,没有发现明显伤情,双方私了。三天后,阿婆腰椎越来越痛,到医院做CT,发现骶骨粉碎性骨折、腰椎陈旧性骨折,住院治疗。于是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7万元。黄志丽接到案件后,就有人打招呼,说阿婆是某局长的母亲,请多关照。小林直喊冤枉:“三天后才说有伤,肯定是她后来摔的。”黄志丽决定做司法鉴定。这下有人不高兴了,责怪她多此一举。也有人劝她:“不如直接判了,何必得罪人。”黄志丽回答:“不查清真相就下判,我良心上过不去。”鉴定出来,骶骨10级伤残是新伤,腰椎7级伤残是旧伤。她据此判定,小林只承担10万元新伤赔偿。面对办案干扰,依然不偏不倚,这就是黄志丽始终坚持的法律底线。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黄志丽凭着一身正气,在审判实践中,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百姓心中植入司法的信心,托起法治的信仰。

黄志丽把每个案件的办理,都当成一次普法宣传的生动实践。一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沿用村规民约,不分给女性,被女村民告到法院。开庭当天,被告来了一大帮人,声称:“你判也是白判,我们都得按老祖宗的规矩来。”双方冲突的激烈程度,让黄志丽始料不及。调查发现,周边村子也有类似村规民约,她决定走访释法,阐明妇女权益,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判决原告胜诉后不久,村里召开村民大会,修改村规民约。黄志丽把普法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总是在办案过程中,把相关法律向当事人和群众讲清楚,这种贴近生活的普法方式,更容易让群众接受。谁执法谁普法,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法官的社会责任。黄志丽坚持以案释法,以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向社会传递着依法治国的脉动,让法治之树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

我在采访中发现,黄志丽很有威信。村民老王和老李联合承包的鱼塘被征用,因赔偿款分配产生纠纷,积怨已久。一次,村里举行舞狮表演,老王乘机用力踹了老李一脚,两人大打出手,老李受伤住院。在协商赔偿时,双方针锋相对,各自纠集一伙人闹到村部,剑拔弩张。村干部苦口婆心劝说,没有结果。宗亲长辈也没能劝散人群,于是提议:“那就请黄法官来主持公道。”黄志丽赶过去,了解情况后说:“老王和老李留下,其他人回去吧。”人群渐渐散去。在黄志丽主持下,两人很快达成和解。我问老李:“为什么就愿意听黄法官的?”老李说:“她之前解决了很多纠纷,都非常公正,我们相信她。”听了这话,我很是感慨。一名法官能让百姓这样推崇,让百姓如此信服,这就是人格魅力。有了人格魅力,就能举重若轻,化干戈为玉帛,就能披荆斩棘,无往而不胜。

在采访中,我常常思考,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是摆在执法者面前的重要课题。黄志丽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既依法公正审理,又回应群众关切,这种融情于法的办案风格,生动诠释了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无疑是一种成功的尝试。

黄志丽的先进事迹告诉我们,法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实践。“法治梦”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憧憬,更是每个人的行动指南。法治大厦的构建,是法治工作者的使命,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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