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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寿宁:揪出祸害农村的“小苍蝇”

2015-01-19 16:13: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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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小苍蝇”也疯狂

有两组数字耐人寻味:2010年至2013年,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农村信访问题1728件,其中,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成为群众信访举报的主要内容;2013年以来,寿宁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65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经济类案件逾五成。

这些潜伏在农村基层的“小苍蝇”是如何侵害农民利益、损公肥私的?以下3个案例颇具代表性。

项目款里做文章。南阳镇下洋仔村委2010年底筹建自来水工程,原村委主任许某某筹集项目款12.6万元之后,又以动建村自来水工程为名义,向村民集资2.1万元。村自来水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支出9.93万元,由于项目资金足够支付工程款,许某某就将村民的集资款私入囊中。

征迁款监管存漏洞。南阳镇含头村委一集体土地被南阳茶场征用,原村委主任吕某某利用职便,擅自借用项目征地补偿款30万元达1年之久,并拒付利息。坑底乡小东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郑某某在帮助小东村东山楼自然村与坑底乡坑底村协调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从坑底村委领取征地补偿款1.1万元,私自借给其弟弟做生意。

黑手伸向涉农补贴。清源乡清源村委会下属的“女子耕山队”180亩集体农地符合发放种粮补贴条件,由于其非法人单位,补贴款只能以个人名义领取。村干部刘某、韦某、卓某、韦某成便各自以其家庭成员名义,领取“女子耕山队”集体农地2008年至2013年间的种粮补贴共计3.7万元。

村官职位不高,权力往往不小,因此,他们的贪腐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信访事件不断,纠纷矛盾多发。

立规监督“小苍蝇”

导致农村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诱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农村基层不少地方欠缺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有的村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是“一村之主”,理所当然一切事务由自己说了算,因此即使是涉及村民重要事项或大额开支的问题,也往往不经集体研究,个人拍板决策,搞“一言堂”。其次,不少农村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平时不重视加强对党纪国法、时事政策的学习,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少数人甚至认为担任村干部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很辛苦,顺手捞点好处作弥补,无可厚非。此外,不少地方的村务公开等制度流于形式,难以发挥监督作用、难以及时发现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近年来,寿宁县纪委在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这些措施包括:

“村财乡督”管住“钱袋子”。2012年,寿宁县在坚持民主自愿,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收益分配权“四权”不变的基础上,村委会将村级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和会计档案等工作委托给乡镇会计代理中心代理。他们规定:各村只设一个银行账户,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会计中心审核;实行“村财乡督”后,村级各项经济收入必须到中心统一开具票据,对收入拒不缴入专户或者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报账的,中心可以采取暂停开具收入票据、领取办公经费的办法予以制约;在支出方面,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理财小组审核相结合的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中心加盖“审核不合格”印章予以退回。

“三三制”让村民当家作主。围绕议事、监督、公开三个方面,寿宁在全县推广实施“三议”(提议、商议、决议)、“三督”(民督、村督、乡督)、“三公开”(栏公开、网公开和会公开)的“三三制”。比如,“三议”中的“商议”制度规定,凡是涉及居民利益或社区的重大事项,都由居民代表会议集体商量讨论;在出现意见分歧时,以参会居民代表的2/3通过为依据;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无法通过的事项可在全体居民会议进行决议。

执纪问责让贪腐无处藏身。寿宁县纪委通过开门接访、挂乡(镇)班子成员下访、女子信访队下访等方式,收集社情民意、网络舆情,查找案件线索。去年,寿宁县纪委对全县14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账目进行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同时,成立乡(镇)纪委办信办案协作区,整合力量、加强协作,提升基层纪委的办信办案水平。去年一年,他们先后查处了平溪镇燕科村、南阳镇铁场村、斜滩镇厝基村等17个建制村党员干部的贪腐案件,共立案追究党纪责任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起到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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