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担忧划表日期改动致电费增加 连江供电公司:不会影响
2015-01-20 19:17: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月20日讯 1月14日,网友“蕾妮N”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反映: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从12月份开始将以往的每月10日抄表改成每月4日抄表。现产生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为37天,网友担忧将会导致12月至1月份电量总量增加,并且第二档特别第三档计费的电量也相应增加。 针对网友留言,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于1月16日给《直通屏山》发来反馈函,根据该函件,12月份开始抄表日调整为4日,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应为30天(12月4日至1月3日),而非网友所反映的37天,也不存在电量总量增加导致第二档、第三档计费的电量相应增加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划表日期改动后,11月份至12月份实际天数为24天,也不存在电量总量增加导致第二档、第三档计费的电量相应增加的情况。今后,若划表日期有调整,也会提前向市民告知。 【网友留言】网友“蕾妮N”: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从12月份开始将以往的每月10日抄表改成每月4日抄表。现产生11月至12月份实际天数减少24天,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为37天,从而导致12月至1月份电量总量增加并且第二档特别第三档计费的电量也相应增加,请问如何解释,如何处理。【详细】 【回复单位: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国网连江县供电公司关于“连江县电力公司划表日期改动致电费增加”的反馈函 东南网《直通屏山》编辑部:针对《直通屏山》大型网络留言栏目中网友所投诉的“连江县电力公司划表日期改动致电费增加”,我司特反馈如下: 1、网友所反映的我司“12月份开始将以往的每月10日抄表改为每月4日抄表”,情况属实。我司调整抄表例日属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已报请上级单位核准,并通过电视台公告、小区张贴公告、营业厅LED屏幕公布等方式提前予以告知。 2、因12月份开始抄表日调整为4日,所以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应为30天(12月4日至1月3日),而非网友所反映的37天,也不存在电量总量增加导致第二档、第三档计费的电量相应增加的情况。 专此反馈 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 |
相关阅读:
- [ 02-14]连江供电雷锋服务队爱心给力福利院
- [ 07-13]“苏力”汹汹来袭 连江供电外线全力以对
- [ 06-21]倡导节能低碳 连江供电志愿者在行动
- [ 06-18]连江供电职工开展“粽香飘端午”比赛
- [ 06-06]连江供电和刑警大队联合开展安康宣传活动
- [ 05-31]连江供电工会儿童节为职工学子送“安全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