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山仔水库水体发白饮用水安全吗? 福州市环保局回应水质达标

2015-01-20 19:34: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回复单位: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网友反映敖江山仔水库相关问题情况的函

福建东南网:

贵单位转来“网友反映敖江山仔水库呈乳白色”的文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山仔水库水呈现乳白色”的情况经核实,近一个月敖江山仔水库部分时间段确有水质浑浊情况发生。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山仔水库具有发电和流量调节的功能,当水库放水时,将对库底沉积的泥沙造成冲击,导致水体浑浊。2、根据敖江霍口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2014年3至8月份该站浊度指标长期超标,经我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现场调查,这主要受上游宁德石板材废水来水影响,水中石渣部分沉积在山仔水库库内,因此在水库放水期间会产生水体浑浊甚至泛白的情况。

二、近两个月水质监测情况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2014年11、12月,山仔水库均达到III类水质的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三、福州市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山仔水库设立了入口、库心、出口3个监测点位,同时在其下游的塘坂水源地设立监测点。针对山仔水库的监测每年3次,分别为3月、7月和11月,水源地则每月均有监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水源地每个月的监测项目共64项,包括pH、溶解氧等基本项目24项、硫酸盐、氯化物等补充项目5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特定项目33项,以及针对湖库地表水水源地加测的叶绿素a和透明度2项。如发现水质异常或者水质监测项目存在超标情况,监测部门会对其进行加密监测,以便及时对水质进行监控。

四、敖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基本情况长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敖江流域山仔水库饮用水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我市下发了《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制定《福州市2013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将饮用水源保护和整治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目前,连江县、罗源县11个石材加工集中区及其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全面开展了石材加工行业矿山和堆渣场监督检查,拆除敖江流域周边5个乡镇内全部畜禽养殖场,督促敖江塘坂水源地周边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社会化运营工作规范化开展,2009年起向山仔水库放养生态鱼约586.5万尾,建成敖江沿岸生态林3500亩。2014年,塘坂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敖江干流福州段水质达标率为100%。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属地原则,强化库区管理。根据《市十三届政府2011年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第4号会议纪要》关于山仔水库管理责任的认定,我局将协调、督促敖江流域所在晋安区和连江县政府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以属地管理为主,强化库区管理,由地方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对山仔库区湖面垃圾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取缔库面违规使用的柴油船只,尽快清理山仔库区内网箱及捕鱼定置网。

2、多措并举,加大库区蓝藻治理力度。一是开展对山仔水库水质状况、藻毒素加密监测,并加大入库支流监测力度,密切监控藻类生长动态。二是督促相关县(区)政府制定、实施有效的控源截污和清淤活流措施,加大库区水域巡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置,做好应对山仔水库水华爆发的准备工作及相关应急物资储备,防范于未然。三是加强与市建委、市卫生局和市水务公司等单位的部门联动,定期交流监测数据,做到信息共享。

3、继续在山仔水库内投放生态鱼苗。我局将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库区内生态鱼放养评估,敦促连江县政府组建山仔水库渔业合作社,由渔业合作社组织,在适当的时期进行捕捞,实现水源保护区周边群众增收。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2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