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2014年福建省各设区市人大工作亮点回放

2015-01-25 09:00: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孙靖  
分享到:

厦门:奏响生态文明建设强音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走基层、听民意”主题活动。肖晓环 摄

李本年

2014年10月31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这是一部契合时代精神的法规——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放在突出位置;这是一部广受关注的法规,审议期间,承办单位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百余条意见建议;这是一部历时三年,经反复论证修改,得来殊为不易的法规。

2012年,该项立法列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度立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起草法规案。在专家团队拿出初稿后,生态文明的定义、主体功能区划分、岛内外的长期发展定位、生态控制线等需要审慎处理的关键问题摆在了市人大常委会跟前。作为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门法规,各方面都希望能够对相关重大问题有明确的说法。

以生态控制线为例,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生态控制与建设需要之间的关系;二是生态保护与其他各种国家、省的部门专项保护项目和区域的关系。市人大法制委与市规划委从2014年2月开始合作,共同研究,在8个月内提出了多个方案供决策参考,终于在三审之前确定增设一章“划定生态控制线”,规定生态控制线的划设责任主体、基本区域、变更程序等主要方面。据此规定,全市将有980多平方公里被划为生态控制区域,同时也就相应确定了城市建设增长的控制边界。而直到表决的前一天,相关条款才经过多次取舍最终形成。立法艰难,在这个问题上可见一斑。

最终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突出了制度建设,实行了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严格法律责任,设定了较为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特别是首次引入了“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制度。随着法规的施行,生态问责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