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王帅)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乳品的质量安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公告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进口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应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从今年5月1日起,报检非首次进口乳品时,提交的检测报告应符合规定;报检首次进口乳品时,仍需按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的项目的检测报告。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专家介绍,新实施要求增加了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增加了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基粉原料。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也即将加入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行列。同时新实施要求部分修改了非首次进口的乳品报检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规定的项目,减少乳品中营养成分等检测,增加了重金属元素的检测。 记者了解到,企业在非首次进口的乳品报检时需提供的检测报告项目中,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增加了铅、汞、砷、铬四种重金属检测项目;再制干酪的检测项目与干酪的检测项目不再有所区别;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增加了铅检测项目;乳粉和调制乳粉增加了砷、铬、铅检测项目;牛初乳粉增加了砷、铬检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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