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卞军凯)
福建准备好了吗?政策上如何衔接?如何避免陷入误区?如何推进制度创新?怎样释放政策红利?……围绕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最热的词语之一“自贸区”,委员们各抒己见。
厦门、福州、平潭三地如何避免单打独斗、各自为战?“要建立三地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对接平台,形成自贸区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和监督机制。”姚元根委员说,三地各有发展禀赋和资源条件,全省要统一布局,制定合理的战略和产业合作政策,探索不同层次的产业分工和合作路径。福建师范大学省政协委员小组提议,通过建立“自贸区城市联盟”,推进三地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对接,引进协作性竞争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外围城市的跨区域合作。
建设自贸区,要先了解自贸区,扎牢人才基础。集美大学省政协委员小组建议,要加强自贸区专业人才资源的储备,建议由多部门共建自贸区研究院,各高校联合组建自贸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最大限度减少不合理前置审批条件,是委员热议话题。“要尽快梳理出我省自贸区建设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削减审批事项目录。”姚元根委员说。李子林委员的观点与之类似:“对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外商投资项目,如金融、物流、专业服务以及先进制造业等项目,可以最大程度放宽或减少对境外投资者资质、股权、业务范围等准入限制。”
郭学军委员认为,自贸区政策红利和央行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实,需要融资渠道的创新。“要以特许经营权形式适当引入民间社会资本,拓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建立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
委员们认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是福建自贸区的使命,福建自贸区应积极对接台湾物联网应用、智慧城市、文化创意、云计算、生物科技等优势产业,扩大对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开放。
民进福建省委建议,在ECFA后续协议中,应争取闽台先行先试互认通关单证、查验结果、海关封志和原产地电子证书,促进贸易便利化。还有委员建议,福建自贸区有平潭的特殊税收政策,可在税收优惠上打造政策洼地,率先就两岸税收问题建立定期协商机制,打造两岸税收协调试验田。
此外,还有委员在福建自贸区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黄克安委员建议,在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金融国际化背景下,福建自贸区可借助金融开发契机,将前端的“产业金融”向后端的“商务金融”延伸和转型,发展海峡两岸物流金融合作平台,创新自贸区物流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要建立物流金融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和完善与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规范,降低金融全面开放的负面影响。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国际上往往将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和版权局的职能整合,而在我国则是各有分工。”林治良委员建议,在福建自贸区试点将知识产权保护所涉职能统一,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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