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54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多13天,达标天数比例在51.6%~94.0%之间,平均为69.5%,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9%,低于74个城市2.7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下降3.0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O3和PM10。长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24个城市超标;PM10年均浓度为92微克/立方米,22个城市超标;SO2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25个城市均达标;NO2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11个城市超标;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25个城市均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10个城市超标。 珠三角区域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98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多57天,达标天数比例在70.2%~95.6%之间,平均为81.6%,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低于74个城市5.2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和NO2。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6个城市超标;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1个城市超标;SO2年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9个城市均达标;NO2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3个城市超标。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9个城市均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4个城市超标。 环保部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一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一是达标城市比例和达标天数增加。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241天,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60.5%提高到66.0%,达标城市数量由3个增加到8个。二是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74个重点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三是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降低。与2013年相比,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6%下降为5.6%,下降3.0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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