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5-02-03 07:32: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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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3日讯(海峡导报通讯员 林晓萍 刘荫花 记者 杨艳娜)近日,福建省妇联决定授予漳州市芗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芗城区妇联兼职副主席黄志丽同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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