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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网民就乡村公墓建设四问政府 霍童镇逐一回复

2015-02-04 10:58: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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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4日讯 2014年12月21日,网友“霍童人民”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霍童镇文湖村镇级公益性公墓收费过高,偏离公益本性。网友就为何该公墓低价征收高价出售、是否存在违规转包经营、公墓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公墓建设是否存在腐败等问题提出质疑,希望当地政府能给与一一解答。

在获悉网友投诉后,宁德市蕉城区委书记王世雄亲自批示予以调查。2015年1月30日,蕉城区霍童镇党政办给《直通屏山》传来反馈件。函件详细介绍了该公墓用地的征地面积、征地费用等情况,并对网友疑问逐一答复。

霍童镇党政办称,经过核实,网友反映的公墓价格偏高现象确实存在。据介绍,2014年12月12日前,蕉城区物价局没有发文对该公墓进行定价;经向建设方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核实,每个公墓确实卖至2-3万的价格,其中最高价达到3.98万元。根据宁区价费[2014]12号文件,该公墓最高限价为1.6万元/穴,包含1000元(20年)的护墓管理费。霍童镇表示,将严格按照限价做好监督、监管职责,若发现超出此价格销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该公墓是否存在违规转包经营?蕉城区党政办回复称,乡村公益性公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霍童镇政府形成会议纪要,文湖村公墓由宁德申发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该公墓的报批主体为霍童镇政府,由建设方办理所有审批和资质。

网友较为关注的20万元的公墓征地款,是用于征收文湖村鹧鸪垅责任山的;其中5万元作为村民青苗赔偿、10万元归文湖村老人会用于村里的建设、5万元给村委作为村里设施建设费用。分管民政的镇政府领导曾前往调查,并未发现有腐败问题存在。

【网友留言】

网友“霍童人民”:公益性墓地只能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不得以经营形式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土地使用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

霍童镇文湖村“城乡公益性公墓”存在乱象:一、为什么文湖村公益性公墓征山地以每亩1800元征走,然后不到1平方的墓位却卖到2-3万,敢问那是公益性公墓吗? 二、文湖村公益性公墓是否已经违规转包“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经营?呼吁文湖村“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回归理性,建议定价8000元-10000元,真正做到惠民。【详细

【回复单位: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党政办】

关于近期网络上有关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文湖村公墓问题的回复

东南网《直通屏山》舆情部:

针对近期有网友在网络上提到的有关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文湖村公墓问题帖子,经我镇了解后,答复如下:

问题1、为什么文湖村公益性公墓山地以每亩1800不到的白菜价格征走,然后而是不到1平方米的墓位却卖到2万多高的卖到3万多,敢问那是公益性公墓吗?

答:该公墓的用地主要包括两种地块。一处为公墓建设用地,面积为53.7亩,地点在文湖村鹧鸪垅责任山,文湖村委会于2010年10月28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以2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霍童镇政府用于开发公益性公墓(其中5万元作为村民颜序禄的青苗赔偿、10万元归文湖村老人会用于村里的建设、5万元给村委作为村里设施建设);另一处位于文湖村石牛山田,面积为21.731亩,征地标准为2.4万元/亩,总计金额521544元,该地块主要作为停车场及公墓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针对公墓的价格问题:因该公墓在2014年12月12日之前区物价局没有发文定价,每个墓位确实是有卖到2~3万元的价格,其中最高价达到3.98万元。了解中,公墓建设方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回复说:以上的价格主要是因为当时每个墓穴面积为6.46平方米(1.7米*3.8米),其中硬化面积为2.16平方米(1.2米*1.8米),周边装饰有石狮2个和石墩,墓碑材料为山西红,墓体全部用654石材包起,基于占地面积与建设成本考虑,所以价格有2万元~3.98万元不等。现宁区价费〔2014〕12号核定最高限价为16000元/穴,包含每穴1000元(20年)的护墓管理费,规定每个墓穴的面积仅为3.36平方米(其中墓位硬化面积为1平方米,其余为过道、绿化面积),我镇将严格按照以上的限价做好监督、监管职责,若经发现有超出此价格销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问题2、文湖村公益性公墓是否已经违规转包“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经营,为什么墓位价格暴力销售,到底谁从中得利了,是否要好好查一下,我们霍童人民不应该知道真相吗?

答:蕉城区人民政府在2008年6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贯彻市殡葬改革责任状有关工作的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32号文,纪要第三点议定: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应采取多种形式筹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区政府对2008年2009年规划建设的41处公益性公墓给予每处2万元补助。

我镇于2009年11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湖村公墓建设事宜,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议定第三点:承建单位由宁德申发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所有经营管理责任由该公司负责,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进行所有建设审批的申报。

因此,文湖村公益性公墓并不存在违规转包“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经营的情况。

问题3:霍童镇文湖村“城乡公益性公墓”到底是什么性质,是否外传文湖村公墓由政府出面办手续然后因各种利益关系转包开发经营,把我们霍童人民搞糊涂了,政府有必要公开。

答: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批示,文湖村公墓是为“乡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蕉城区民政局〔2013〕70号文批复)。该公墓的报批主体为霍童镇人民政府,在审批过程中,主要由“宁德市申发投资有限公司”来办理相关手续和资质。

其过程有:① 2008年10月28日,霍童镇向区民政局上报《关于建设乡村公益性公墓的请示》(宁区霍政[2008]217号),区民政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及蕉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32号的有关规定,经实地查看审核后,2008年12月26日予以批复同意建设(宁区民[2008]164号)。②2010年11月28日,区行政服务中心召集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水利、民政、物价、土地测绘队等部门对拟选的项目建设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了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审会议纪要[2011]2号,同意建设。③2012年11月8日,区民政局根据《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将已取得区民政局(宁区民[2008]164号)、市规划局(宁规函[2012]173号)、区国土分局(宁国土资源蕉[2012]预006号)、区林业局(宁蕉林地预审[2011]01号)、省林业厅(闽林地审[2012]321号)、区环保局(宁区环监[2012]表068号)、区水利局(宁区水利[2012]412号)等有关部门的预审同意书上报省民政厅报备,2012年12月24日省民政厅同意报备(闽公益墓备[2012]6号)。④2013年12月26日,市政府(宁政地[2013]192号)批复同意霍童镇文湖村3.3575公顷作为公墓项目集体用地。

问题4:要求严查霍童镇文湖村“城乡公益性公墓”是否有腐败问题,要是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要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隐瞒、简化、变通。要是有腐败分子应严查严打严惩还我们一个廉政的霍童。

答:自从在网络上获悉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有关文湖村公墓建设事宜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王书记亲自予以批示调查(〔2014〕372号)。10月11日,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林业、国土、规划、民政、物价等部门人员深入霍童镇文湖村开展联合调查。针对网民所反映的该村鹧鸪垅山公益性骨灰公墓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内页资料、走访相关人员和现场勘查等形式进行调查,并形成“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委领导批示件(2014)372号的反馈函”。

随后,针对网友较为关注的20万元的征地款问题,我镇于2014年10月12日指派镇政府分管民政的分管领导前往文湖村了解,经了解该村时任相关村干部、老人会人员后,并未发现从中有干部腐败问题存在。

蕉城区霍童镇党政办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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