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目标任务,全力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4055.76亿元,增长9.9%。
一年来,我们全面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三次产业稳步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力度,出台稳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2014.91亿元、12515.36亿元和9525.49亿元,增长4.4%、11.7%和8.3%。
农业保持平稳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22.31亿元,增长4.5%。粮食总产量667万吨,增长0.4%,肉蛋奶产量增长1.2%,水产品产量增长5.6%。新增耕地11.9万亩、设施果蔬基地11.6万亩、省级以上现代林业示范基地18.3万亩、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20个。“一区两园”建设完成投资62.5亿元,增长25%。428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131.68亿元。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56.9亿元,动工建设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等46个项目;晋江防洪工程试验段等44个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罗源霍口水库、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二产业较快增长。出台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加强企业融资服务等政策措施,继续实施技改专项行动计划,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工业增加值增长11.8%,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38.2亿元,增长11.9%,其中民营工业增长10.7%。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14.3%,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2%。205家省级龙头企业实现产值8093.95亿元,增长18.6%。漳州古雷翔鹭石化PTA、龙岩新龙马发动机、莆田差别化化学纤维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投产。
服务业持续发展。货物周转量、货运量、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增长21.3%、15.6%、8.1%、8.7%,建成一批现代物流综合园区、配送中心。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3.3%,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15.74%,发行债券融资1065.4亿元,26家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301.9亿元,4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9家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泉州、莆田列入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海洋生产总值6500亿元,增长13.6%。247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6个。128艘远洋渔船完成更新改造,远洋渔业产值居全国第2位。
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紧抓创新引领,设立国家和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资源,新增5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141家高新技术企业、126家创新型企业、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十二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273项,增长20.4%。“6·18”虚拟研究院已建成网络协同、技术支撑、市场服务3个平台,设立机械装备、海洋、建筑建材、现代农业4个分院。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等一批公共平台开通试运行,“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长乐和安溪两个大数据产业园区加快建设。
(二)投资消费有效拉动,扩大内需成效明显
投资较快增长。加快重大项目落地进度,促进投资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449.48亿元,增长18.8%。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4%、制造业投资增长9.9%;民生领域投资增长28%;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民间投资增长23.3%,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9.8%。
重点项目加快推进。357个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85亿元,宁德核电2号机组和福清核电1号机组、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泉州段、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福清天辰耀隆己内酰胺等173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4000万吨、电力装机340万千瓦。衢宁铁路、福州和厦门地铁2号线等159个项目开工建设;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新型城镇化积极推进。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新型城镇化试点,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率提高到61.8%。
“三维”项目积极推进。纳入全省“三维”项目跟踪管理系统的央企、民企、外企项目共4761个,全年续建和开动工建设4038个,建成投产1460个,完成投资6714亿元。
消费稳定增长。制定实施促进内贸稳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05.55亿元,增长12.9%。信息消费规模2650亿元,增长19%。文化办公用品、汽车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5.7%和16.2%。网络消费蓬勃发展,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02.3%。“清新福建”品牌成为全省形象,新增A级以上景区53个,接待游客2.34亿人次,增长16.8%;实现旅游总收入2707.62亿元,增长18.4%。
(三)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全面深化改革,努力破解发展瓶颈也是省人大代表所关注的问题。我们扎实推进十大领域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过去一年改革开局良好,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进展。
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推进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合组建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10项;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程序,制定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从49项减少为19项。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以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
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仅保留17项,新登记企业数增长71.1%。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省属企业整合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推出122个、总投资2248亿元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32个项目开展PPP试点,17个项目开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林权改革持续深化。推进12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
外经贸发展水平提升。全省进出口1775亿美元,增长4.8%,其中,出口1134.6亿美元,增长6.6%。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044个,新批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亿美元以上项目47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1亿美元,增长6.5%,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35.5%。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全省核准备案对外直接投资额27.7亿美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设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际利用东盟投资增长69.8%,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开业。闽港澳贸易额104.5亿美元,实际利用港澳资金45.6亿美元,增长8.3%。
闽台交流合作纵深拓展。闽台贸易额124.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9亿美元,增长10.9%。10家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在我省增资扩产。成功举办第六届海峡论坛。闽台海空直航运送旅客261万人次。推动平潭开放开发,新增台资项目154项,宸鸿科技(平潭)建成投产,台湾创业园投入运营,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开业。
(四)节能减排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取得成效
细化落实国家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植树造林163.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6万亩。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深化“点线面”攻坚,实施城市“三边三节点”项目235个,整治村庄1085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10个。开展“两违”专项治理,拆除违建面积3895万平方米。
省人大代表高度关心关注空气、水等民生环境问题,在这方面我们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23个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3%;实行流域保护“河长制”,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Ⅰ ~Ⅲ类水质占比分别为98.1%、94.7%;新建、扩建28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市县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8%、96%。预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可以实现。
(五)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省人大代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不少建议,在这方面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民生投入,增加公共产品供给。
2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累计完成投资730.48亿元。城镇新增就业66.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2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0元,增长10.9%。“单独两孩”政策稳步实施,人口自然增长率7.5‰。
积极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新增108所公办幼儿园,增加3.3万个幼儿学位和7.3万个中小学学位,全省92.6%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标准化;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96.9%,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8.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9.8%。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定向培养县级医院“本土化”医学人才。我省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份,基本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全覆盖,新增床位8630张以上,常住人口每千人床位数4.33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地市级图书馆4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和县级综合档案馆9个,成功举办大型舞剧《丝海梦寻》晋京展演等重大文艺活动。
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2.86万套,基本建成12.13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养老床位总数达13.66万张。解决263.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餐桌污染”治理。完成“造福工程”危房改造5万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各位代表!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省人大代表也提出了一些关注点,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竞争力不强,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结构不够优化,服务业发展相对缓慢,龙头企业数量偏少,企业创新能力偏弱;融资难、融资贵以及用工短缺等问题突出,大宗产品价格低迷,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投资增速回落,房地产市场下滑,外需市场较疲弱;教育、医疗等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节能降耗形势比较严峻,资源环境制约更加突出;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凸显,有些改革的步伐不够大,上下联动和协调配合不够。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有措施,要有办法,不断改进,推动解决。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包括:
一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主要考虑要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发展的难得机遇,落实好中央支持福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自贸区、“一带一路”等一系列政策,争取中央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更大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将逐步显现,同时也是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保持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为确保今年和“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实现、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基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主要考虑我省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提前启动部分“十三五”重大项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出口总额增长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主要考虑消费增长空间拓宽,努力扩大国际市场。
二是保障民生水平。预期公共财政总收入增长10%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主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增加财政收入,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物价调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全面建设。预期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主要考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大。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做大总量、优化结构、改善民生、融合发展,坚持“三个必须”,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科学谋划编制“十三五”规划,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重点要组织实施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有效扩大内需
促进投资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扎实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机场、核电、油气管网、信息网络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资4100亿元,增长20%。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在制造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投资,力争民间投资总量超过13000亿元。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省重点项目490个,其中在建项目357个,年度计划投资3500亿元。计划建成福清核电2号机组和宁德核电3号机组、合福铁路、赣龙铁路扩能工程、京台高速等150个项目,新增铁路运营里程419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1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2000万吨、电力装机200万千瓦以上。计划开工建设吉永泉、浦梅铁路、福清核电5号机组等150个项目。力争福厦高铁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切实推进项目落地。抓好列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力争实现“十二五”规划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一批带动性强的“十三五”规划项目提前开工。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三方对接长效机制,争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进和谐征迁,保障项目要素需求。
积极促进消费。加大消费市场安全性、规范化和商务诚信建设,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旅游、文化等非商品消费,培育信息、健康、养老、绿色等新型消费热点,稳定住房消费,支持信用消费业务。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引导传统批发零售业开展电子商务与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鼓励企业参与省外招投标,支持在省外建立综合性闽货产品展示销售平台。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保障粮食安全。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25万亩;推广水稻高优品种和关键增产技术,推进集中育秧、超级稻和再生稻生产,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容建设。
发展优势特色现代农业。做大蔬果、茶叶、竹业、油茶、花卉、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大力推广林蜂、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发展大黄鱼、石斑鱼等优势海水养殖业。培育10家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规范一批省级原(保)种场。
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新扩建设施农业重点项目600个,突出建设一批投资上千万元的项目和上千亩的设施果蔬基地。大力发展先进设施装备的工厂化水产养殖基地。加大力度支持建设一批设施标准高、管理精细、生产过程可追溯,保鲜冷藏、加工、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完善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章健制、完善机制,建设省级规范社;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家庭农场,培育省、市、县三级家庭农场示范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三)推进产业发展升级
壮大龙头和产业集群。加快推动具有集聚带动和辐射引领作用的龙头项目,促进泉港恒河化工、福建圣农(松溪)鸡业等项目开工建设;推动马尾船政特种船舶、三明金明稀土新材料等项目加快建设;争取莆田中锦聚酰胺6切片、福清经纬新纤涤纶化纤、武平坤孚镁合金深加工等项目建成投产。完善万亿技改项目库,实施省级重点技改项目500项。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基地)建设,力争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基地)达20个。
加强“三维”项目对接。强化项目策划储备,保持“月月有对接,月月有落地”,新对接项目开工数争取达到50%以上,完成投资3500亿元以上。加大与大唐电信、中化、宝钢等央企对接。争取在能源装备领域项目对接取得重大突破。
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出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争取境内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实施旅游景区提升工程,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注重新常态下新经济形态和新发展方式,发展智慧旅游及网络家政、教育等互联网新业态,运用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加快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低于30张,支持企业在社区设立连锁便民服务网点。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动332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等海洋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一批海洋生物医药和保健品研发生产基地。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步伐,建设东盟渔业综合基地,推进一批渔港建设。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和形成新增长点,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累计建成1000家以上。加快推进集成电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推进“6·18”市场化改革,积极筹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石化等虚拟研究院分院。突出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启动省直部门数据中心及信息中心整合工作,推动大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开发,加快整合建设一批互联网公共平台。
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谋划和建设一批军民结合重点项目,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通用物资社会化保障,构建科学规范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促进军地科技、人才、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和良性互动。
(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要求,加快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和福州大都市区发展,突出抓好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深化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在产城融合、小县大城关、土地改革、绿色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开展“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推动首批15个中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化46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构筑各具特色的产业支撑,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治理机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大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力度。推动“点线面”攻坚延伸拓展,提升市政道路和管网,新建改造城市道路、燃气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各1000公里。提升城市“三边三节点”,实施环境整治提升,打造城镇景观走廊。继续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加快历史“两违”分类处置,优化拆后土地利用。
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抓好国家扶持我省苏区老区等政策落实,推进闽粤经济合作区、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长(汀)连(城)武(平)扶贫开发实验区建设。加大对苏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确保完成全年20万人的减贫任务。
(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外经贸发展。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加强品牌培育,促进外贸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引资方式,加大对跨国公司、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的引资力度,鼓励老项目增资扩产,引导国际产业资本和投资基金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推进落实闽港澳经贸合作协议,提升闽港闽澳合作水平。
建设“海丝”核心区。编制实施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支持泉州建设先行区及福州、厦门等打造战略支点。发挥华侨、华人作用,促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双向投资,加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和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建设,发挥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作用,推动实施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等一批合作项目。
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强化制度创新,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和试验重点,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完善工作方案和路线图,创新具体举措。制定并实施自贸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建立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功能突出、服务体系健全、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贸区。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优势,推动闽台货物、服务和各类要素自由流动。
推动闽台深度融合。扩大闽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深度对接。完善两岸“三通”机制,增辟闽台航点航线,推动开通闽台空中直线航路;积极推进台湾海峡通道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在厦门、平潭等地试点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互通行驶,实施台湾地区车辆便利进出政策。加强闽台关检合作,推动实现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推动厦门加快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东南国际航运中心。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进一步落实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实施全岛封关运作为契机,探索“放地、放权、放利”的途径和措施。加快建设台湾高新技术产业园,深化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合作。加强造林绿化和海岛生态修复保护。
(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国务院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清理各级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进并联审批。加强和规范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全面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行“三证合一”、实施“直接登记制”、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和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理顺和强化市场监管机构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推进重要资源性产品、医药、环保等领域价格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动成立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金融改革创新。
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开展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推进中小城市、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增强中小城市资源聚集、人口吸纳、综合承载等能力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七)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级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动闽江、九龙江源头和以武夷山—玳瑁山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区增列为国家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植树造林150万亩,重点抓好“四绿”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出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加强“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责任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综合示范城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以及低碳城市试点等建设。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水泥、造纸、印染、合成氨、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全面规范深度治理。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启动节能量交易试点,持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和分散型工业燃煤炉窑,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深化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创建扬尘控制区并不断扩大控制区范围,强化建筑施工、堆场扬尘控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完善加气站、充电站等规划建设。
(八)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
加快构建扩大就业长效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就业联动机制,努力创造就业岗位,确保实现就业目标。实施企业用工调剂和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士兵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实施有利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企业吸纳就业的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农村危房和石结构房屋改造,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新开工保障房12万套,基本建成7.5万套。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地塑化等工程,新增城区中小学学位8万个、幼儿学位2.7万个,改造新建中小学校舍40万平方米、幼儿园校舍27万平方米。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开放发展。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改试点省工作,实现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所有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改革。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快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地市级医院等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400张以上。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推进医疗园区建设。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扎实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加快推进海峡演艺中心、省图书馆改扩建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继续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文化企业。精心办好首届全国青运会和第三十三届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
各位代表!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们要继续做深做实前期研究,认真谋划一批事关全局发展的重大项目、工程和政策,同步编制一批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凝聚各方智慧力量,规范推进《纲要》编制,努力使“十三五”规划顺应人民期盼、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凝心聚力,抢抓机遇,只争朝夕,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