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15-02-06 16:35: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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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5.8%,比2008年末提高了7.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3%,下降了4.8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9%,下降了2.3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6.3%,提高了2.0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8.7%,下降了2.5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4.9%,提高了0.5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27.9%,比2008年末下降了4.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2.1%,提高了4.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5.0%,比2008年末下降了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35.0%,提高了 1.4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法人单位数名列前3位的设区市是: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法人单位共有21.54万个,占57.5%;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名列前3位的设区市是: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共有900.51万人,占65.1%(详见表1-6)。 表1-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名列前3位的设区市是:福州市、泉州市和漳州市。福州市、泉州市和漳州市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户数共有42.95万个,占52.8%;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名列前3位的设区市是:福州市、泉州市和漳州市。福州市、泉州市和漳州市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共有140.99万人,占53.7%(详见表1-7)。 表1-7 按地区分组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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