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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法院培塑法官职业精神纪实:秉法治之灯 循公正之路

2015-02-08 10:49:50 何海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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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典型,引领向上力量

全省法院始终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法治正能量。

19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90%的法院捧得“省优”……数字见证我省少年审判工作由零散到集中、从粗放走向精细进而塑造品牌。这是我省法院以詹红荔精神为引领,磨砺多年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时代先锋詹红荔被誉为“法官妈妈”。她笃信,无论分内分外,不分庭内庭外,只要老百姓有需要,法官都要义无反顾挺身而出。9年间,她在审案之余帮助了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了工作。

为了失足孩子的明天,全省法院少年审判法官积极奔走、行动。近年,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审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等全国重大改革措施都在我省落地。

人民法官的价值是什么?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的回答是:不在于获取,而在付出。

从情感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办案上服务群众。黄志丽,这名“八闽楷模”以自己独到的“群众工作法”感染、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作为跟随黄志丽多年的书记员,刘颖和院里的年轻人都习惯地称黄志丽为“师傅”。

正是这样的“师傅”,把依法公正办案的优秀司法传统和职业规矩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为加强“传帮带”,2011年,省法院以典型引路,全面启动法院“领导人才培养”“基层法官能力提升”“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培养”“青年干警培养”等四大人才工程,营造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近5年,仅省法院举办的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培训班和各类业务培训班多达131期18244人次。省法院和各中院选调基层法官到上级法院挂职锻炼达500人次。

一份情怀,传递司法温度

小高,福州某大学就读的学生。对他而言,命运就像是一次“过山车”。“如果不是遇到林桃秀法官,我不可能这么顺利地考进大学。”

2010年1月,小高的父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受理赔偿案子的第一天,时任武平县十方法庭副庭长的林桃秀走进高家。破旧的房屋,年迈的婆婆,失去父亲的孩子,一家子的境况深深触痛了林桃秀的心。

几个责任人都在推诿扯皮,案子处理陷入僵局。可林桃秀没有放弃,她找到小高的伯父一起做工作,各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案件了结后,林桃秀又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出钱来资助小高上了大学。小高不是林桃秀资助的第一个孩子。

替百姓解纷解难,不仅要“身到”,更要“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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