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法院培塑法官职业精神纪实:秉法治之灯 循公正之路
2015-02-08 10:49: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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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浸染不良‘官气’,只会高居庙堂之中,那丢掉的就不仅仅是民心。”省法院领导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近年来,全省广泛开展“四下基层”、司法“走转改”等活动,旗帜鲜明地表明司法必须“接地气”,承办法官、中层负责人、院领导“三位一体”化解难案的接访模式在推广,破解“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成为司法新常态…… 一生坚守,秉持司法良知 每天晚饭后,李全华总是要围着小院转上几圈。院墙外“将乐县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几个字,格外醒目。 10年来,他工作于此,生活于此,由“而立”步入“不惑”。 2005年,33岁的李全华如愿考进法院,此时的他感到积攒多年的能量正蓄势待发。 然而,当走进偏远的南口法庭时,现实的“骨感”还是给了他当头一棒:在马路牙子边的法庭与普通农舍没啥差别;出门办案的那辆老式吉普,开快了总担心它会散架。更要命的是,面对家中生病的老人、失业的妻子、刚出生的儿子,每月1000出头的工资,总是捉襟见肘。 “刚开始,我也彷徨,也焦虑。”但作为一名标准的“农二代”,他希望为老百姓干点实在事,于是选择留下来了,而且把妻子、孩子也都带来了,“法庭就是我的家”。 李全华,我省法官中的普通一员,在他看来,“一辈子、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案子办好”。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受理案件数“一路飚升”,法官人均办案量以年均10%的速度递增。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持续深化“好绩效、好作风、好形象”和“零差错”等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干警签订、践行“十严”承诺,建立思想作风月分析会制度,解决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并落实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和任职回避等规定,营造独立办案、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总有一种精神砥砺前行,总有一种力量引领向上。公正、廉洁、为民——在新福建建设中的人民法官将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阔步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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