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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宁德严查干部私房看习近平治国理念

2015-02-24 18:57:03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周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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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1985年32岁时从河北到厦门市任副市长,然后在宁德地区、福州市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到2002年10月调往浙江,在闽工作17年。他说过:“我人生中美好的青春年华是在福建度过的。”

在宁德地委书记任上严查干部占地建私房,初步展露了习近平强势的行政风格。宁德是福建的贫困地区,干部违纪违法占地建私房却蔚然成风。多的一户占地300平方米,建房标准与其收入状况严重不符。

据人民日报1990年5月21日通讯《办好一件事,赢得万人心》披露:全区有7392名干部营建私房,其中副县级以上的干部达242人,科级以上的干部1399人,分别占这两级干部总数的49%和46%。“这是一组与贫困地区形成强烈反差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

习近平在地委工作会议的讲话掷地有声:“这里有一个谁得罪谁的问题,你违纪违法占地盖房,为一己之私破坏了党的权威和形象,是你得罪了党,得罪了人民,得罪了党纪国法,而不是代表了党和人民利益查处你的干部得罪了你。”

宁德地委决定:敢于碰硬,抓反面典型,拔钉子户。福鼎县前县委书记、现任县人大主任,曾在当地工作二十多年,在龙山占好地、高标准建私房,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地委调查组现场丈量占地面积,查询核对建材来源,对其换地多占70平方米,无偿占用县建筑公司财物进行了补款,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习近平让查处行动制度化,规定干部确需建房者,应在银行存足建房资金总额的70%,经过政务和业务双重审批,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建房用地申报手续;各县在每年划出的建房用地指标内限定用于干部建房的比例,原则是干部建房用地大大少于群众,领导干部又要少于一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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