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严令禁止“公车私用”,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作案。福建宁德市纪检部门近期对外公布了数起典型案例。 据宁德市下属福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014年9月7日(中秋节),硖门畲族乡政府驾驶员颜安文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多次往返城区办私事。福鼎市纪委给予颜安文党内警告处分。 据蕉城区纪委监察局通报,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晚7时左右,区林业局主任科员缪应玲私自驾驶森林公安闽OJ7113号警车,到沃尔玛超市购物和德源堂药店买药,给予缪应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3月23日至7月30日,蕉城区法院党组成员黄利添多次违规使用闽JA039号警车。2014年12月5日,区人民法院给予黄利添记过处分。 另外,宁德市下属福安市也有两起“公车私用”案例被通报。福安市农办公务用车驾驶员(正式职工)钟奶法,于2015年1月29日13时40分许,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市农办闽JL6689公车,送其孩子到城区某学校上学。 福安市农机局公务用车驾驶员(临时人员)周军,于2015年1月29日晚,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市农机局闽JN6358公车,前往位于韩阳煌都小区附近的某酒店,将公车停放在该酒店斜对面停车场,到该酒店参加宴席。 宁德市纪检部门表示,将加大对公车使用的监管和查办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不论其职务多高,都将坚决查处,严格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记者 沈汝发) |
相关阅读:
- [ 02-24]河南救护车被曝现身海南景区 网友疑公车私用(图)
- [ 01-20]福州通报5起公车私用案例 副科长驾公车参加聚餐
- [ 01-16]北京37家会所关停整改 颐和园内会所变免费展室
- [ 01-07]公车改革令一些官员不适应 普通公务员受益
- [ 01-06]中国网事:公车改革仍有细节待完善 地方车改应多元化
- [ 01-05]公车改革,踩好落实的油门
- [ 01-03]聚焦“公车之变”:领导司机喜获“解放”
- [ 01-03]闽清一科级领导干部公车私用 纪委给予警告处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