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日前,记者获悉,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配置将进行调整,预计今年4月底,市、县公安机关交巡警业务将分离,现有的市、县公安机关的交巡警支队、交巡警大队的巡逻职能将划归特警部门,统一更名为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警察中队。
从2002年、2003年前后,为盘活交警、巡警和派出所的警务资源,我省开始实施“三警合一”,交通巡逻警察正式进入市民的视野。近年来,车辆保有量增长、交通事故增多、市民对道路通畅要求越来越高,因专业性较强,交巡分离的呼声开始出现。
特警统一更名为巡特警
日前,记者获悉,为加强城市交通专业化管理,优化我省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配置,我省现有的交巡合一的模式将进行调整,实施交巡分离。
主要的内容有,将市、县公安机关交巡警支队、交巡警大队的巡逻职能划归特警部门。市级及以下交巡警部门统一更名为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警察中队。市、县公安机关特警部门统一更名为巡特警支队、巡特警反恐大队。
其次,设区市市辖区和县(市)城区,由所在地交通警察支队、大队全面承担交通管理职能;农村地区仍保持现有的职能归属,由派出所承担交通管理职能。省、市、县三级交警部门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的业务指导职能。
记者就此事向省、市两级警方相关人士询问,均表示不方便回应。
交巡警一词将成历史
2002年底,为盘活交警、巡警和派出所的警务资源,我省决定对交警、巡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让福州市公安局进行试点,将巡警、交警、派出所“三警合一”,打破部门与警种分工,将交警和巡警的机构、人员、职能合并,组建既管交通,又管治安的警种——交巡警。
有知情人士称,“三警合一”改革是符合当时的背景,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上升,道路资源越来越拥堵,为此,交通管理愈发重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呼声越来越高,“交巡警分离”就是在这种新背景下诞生的,这也符合当前深化警务改革的要求。
据了解,目前交巡警分离的各项举措已经在全省悄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