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以法治精神促改革发展——访全国政协委员夏先鹏

2015-03-12 08:53: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分享到:

“逐步增加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的数量,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决策。”在夏先鹏看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扩大地方立法的范围,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大调整,“立法权和事权、治权是相关的,设区市获得立法权,意义十分重大”。

“扩大地方立法权,能够适应地方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是既有放,也要有控。”夏先鹏说,由于立法主体增多,必然会给一个省级范围内的法制统一带来新挑战,“各市都执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的作用必然会受到影响”。

夏先鹏认为,要保证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的统一,必须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法律监督。“各地在立法过程中要注重征求各方意见,法律生效实施后要创造条件让民众和专家参与监督,一旦发现有违于上位法或出现损害公民权利等现象,应予以修正或撤销。”

同时,夏先鹏也表示,对于省一级地方权限和设区市的立法权限也要有更明确的划分,“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一定要有个衔接,才能有效防止冲突、交叉,避免地方立法权下放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