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不少市民在办理业务。 东南网3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施辰静 摄影报道)16日,厦门在全省率先推出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符合条件者签约后,每年1、4、7、10月,系统自动把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同名银行储蓄卡内。 同时,厦门取消原先房租支出占工资收入比例10%的限制;租住商品住房的个人,季提取金额上限为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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