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11项价格改革 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2015-03-24 15:23:10 赵铮艳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福建省物价局公布价格改革重点工作进度安排,今年6月底前将公布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出台重点抽查工作办法等;12月底前,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进气价改革、水价改革、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改革等。

据了解,福建省今年价格改革重点工作有11项。其中,6月底前,将公布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大幅减少政府定价项目,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继续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规范部分电价分类适用范围,进一步理顺分类电价的比价关系;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推进常态化价格监管,改进现阶段以专项检查为主的单一检查模式,逐步形成一整套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价格监管机制,6月底前出台重点抽查工作办法。

今年12月底前,将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气价改革,对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终端销售价格授权市、县政府管理,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水价改革,所有设市城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改革,12月底前形成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方面,将做好省级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加强对设区市医药价格改革的指导和价格平衡工作。研究放开一批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赋予省级医疗机构更大的价格自主权。适时调整或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程度,拉开不同等级医院、医生以及不同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价格水平。该项进度安排将按照福建省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其他改革措施协调推进。

此外,实施环保电价,落实除尘电价政策;执行差别电价,探索在水泥等重点行业试行综合对标差别电价,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超标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这两项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将根据环保部门核查结果及时落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