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保质期疫苗存在隐患? 宁德蕉南社区卫生中心:安全可用
2015-03-25 17:23: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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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蕉南卫生服务中心给《直通屏山》发来疫苗调配单 东南网3月25日讯 3月10日,网友网友“倪延”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自己带孩子去宁德蕉城蕉南社区卫生院打预防针,发现疫苗批次是2012年出厂;该网友认为临近保质期的疫苗存在很大隐患,不该给小孩使用。 针对网友的担忧,3月11日,蕉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直通屏山》发来反馈函:此批次疫苗于2015年2月9日统一由蕉城区疾控中心调配,其中包括网友反映的乙肝疫苗;网友反映的乙肝疫苗批号为C201211157,出厂日期为2012年11月7日,有效期至2015年11月6日;据国家有关药典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类药物及疫苗为安全使用期。 【网友留言】 网友“倪延”:今天带孩子去宁德蕉城区蕉南社区卫生院打预防针时,发现这些预防针的本子上写的产品批次,都是2012年的。为何快临近保质期的疫苗,还能拿出来给小孩继续用?这种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详细】 【回复单位:蕉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刘女士反映快临近保质期的 疫苗还给接种对象儿童继续使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中心规定,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疫苗统一由蕉城区疾控中心调拨。 2、此批次疫苗于2015年2月9日统一由蕉城区疾控中心调配(附调配单),其中包括刘女士反映的乙肝疫苗(酿酒酵母)。 3、刘女士反映的乙肝疫苗(酿酒酵母)批号为C201211157,出厂日期为2012年11月7日,有效期为2015年11月6日。 4、根据国家有关药典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类药物及疫苗为安全使用期。 5、蕉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是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疫苗。疫苗一旦超过有效期,中心绝对不可能使用。 蕉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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