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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停车收费 该叫停还是该改革?

2015-03-26 08:37: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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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协和医院停一晚30多元

省立医院停14小时收35元

网友建议医院免收停车费

医院停车收费 该叫停还是该改革?

福建协和医院的停车收费标准

东南网3月26日讯 (本网记者 王楠 揭晓经 实习记者 李妙珠 吴炳端)

“福建协和医院地下停车场停一晚要30多元”、“省立医院地下停车收费比营利性场所收费还要高,停14小时收了35元”、“莆田市儿童医院每小时收取3元停车费,这到底合不合理”……近日,数位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反映医院停车收费问题。医院停车收费现状如何?是否有统一收费标准?停车收费该如何体现出医院的公益性?本网记者随即进行采访。

记者走访:

各家医院收费各不相同

3月11日,莆田市儿童医院。

记者看到该院设卡收费,收费标准为30分钟内不收费,之后每车位每小时收费3元,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电动车一次1元,过夜2元。

3月13日,福建省立医院。

“请交费9元。”停车场出口的收费语音提示响起后,一辆私家车交费后离开。“地下停车位2个小时内收费4元,之后每增加2小时收费加5元。”省立医院停车场收费人员介绍,这是医院新制定的收费标准,已实行一周有余,尚未公示。

3月13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3个小时内10元,之后每增加3小时收费加5元。”收费人员如是说。记者注意到,停车场入口旁的收费公示牌虽已被其他文件遮挡,但仍可看到5元/辆·次、8元/辆·次的收费字样,这与该院的实际停车收费大相径庭。

物价部门:

将对违规收费调查取证

各家医院的收费是否合乎规定?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莆田市物价局了解得知,各市物价局对医院停车收费均有明确规定。

福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福州市2007年已出台通知,明确规定无地下停车场所或地下停车场所不对就医者开放的,地面临时停车白天每辆次3元,夜间每辆次5元。地面、地下停车场同时向就医者开放的,地面临时停车白天每辆次5元,夜间每辆次8元;地下临时停车白天每辆次3元,夜间每辆次5元。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将对省立医院、协和医院停车收费调查取证,对其责令整改。”福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莆田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医院只要通过物价部门审批,就可以收取车辆看管费,但收费标准必须按照我市物价部门规定的车辆存放收费标准执行。经查证,莆田市儿童医院收取停车费已通过物价审批。”

各方声音:

该免?该收?大家有话说

在有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医院执行情况各不相同。医院停车费该如何收取?网友、医院、专家有话要说。

网友“胡先生”认为:“这两天孩子不舒服,家里人天天往医院跑,光停车费一天就要十几元,医疗服务应该更加人性化,免去患者停车费用。”

免去医院停车费用是否可行?莆田市儿童医院后勤保障部吴主任认为:“儿童医院位于莆田市中心,周边商户、居民众多,在未收停车费前,很多外来车辆停在医院,堵塞交通要道,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谢宏忠建议,部分商场凭当天购物小票,车辆可免费停放,医院可设置车流识别系统,查看病人缴费记录,若当天就医,则可免去其停车费用。这样既保证了医院服务的公益性,又可避免大量社会车辆涌入医院。“不过,在供求关系中,医院属于较‘强势’的一方,这使其停车管理等延伸服务较欠主动性,还需政府部门积极推动,体现其收费公益性。”谢宏忠认为。

马上反馈>>>

卫生服务中心增设缺药登记窗口

网友“曹韦威”在《直通屏山》反映,福州上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年缺少药物,常见药也缺少,给老人看病造成不便,希望尽快整改。接到投诉后,仓山区卫生局到该卫生中心核查,并于3月16日发来反馈函表示,已要求该卫生服务中心增设缺药登记窗口,对目录外的常用药适当增补。同时,该局药剂科负责人将催促医药公司及时供货,确保药品供应向基层医院倾斜。

网友质疑临近保质期疫苗存隐患

网友“倪延”在《直通屏山》反映,自己带孩子去宁德蕉城蕉南社区卫生院打预防针,发现疫苗是2012年出厂的,该网友认为,临近保质期的疫苗存在很大隐患,不该给小孩使用。3月11日,蕉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来反馈表示,此批次疫苗是2015年2月9日由蕉城区疾控中心调配,出厂日期为2012年11月7日,有效期至2015年11月6日。根据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类药物及疫苗为安全使用期。

马尾蓝卡诊所被疑开展远程会诊

网友“汪小露”在《直通屏山》投诉,马尾区三木水岸君山售楼部里面的蓝卡诊所通过远程看病,十分不安全。该网友咨询:远程视频会诊有何操作规范?诊所是否有资质开展远程诊疗?3月9日,马尾区卫生局到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无证诊所。现场有远程视频、B超等设备,但未发现开展诊疗活动。该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该局表示,只有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才有资格加入远程医疗会诊,诊所不得自行开展远程视频看病。

(本网记者 刘宝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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