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厦门: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

2015-03-30 16:19:34 沈汝发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厦门3月30日电(记者 沈汝发)30日,厦门市发布信息,自4月1日起,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据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范锦昌介绍,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国家的公民,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过境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可免办签证,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

范锦昌说,经审核,符合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边检部门在其护照证件上加盖临时入境许可章,自入境日的次日零时起,可在厦门市停留不超过72小时。遇有特殊事由需要前往其他地区的,或者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停留需要超出72小时的,可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应的签证。

目前,共有51个国家的人员可以申请72小时免签过境。包括欧洲申根签证协议的24个国家;俄罗斯、英国等13个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加拿大等6个美洲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个大洋洲国家;韩国、日本等6个亚洲国家。

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蔡伟中说,厦门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有利于推动厦门对外国际交往,增强外国人来厦门从事商务、旅游等活动的吸引力,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步伐;有利于厦门旅游业软实力的建设,打造游轮母港及国际金融中心,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