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建经济 > 正文

国家出台政策刺激福建旅游产业 倒逼传统旅行社实现突破

2015-04-03 08:33: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业开放的意见》将给我省旅游产业极大刺激

业者坐不住 升级慢不得

东南网4月3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纪玉屏)

国家旅游局近日下发《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业开放的意见》,出台七项措施支持我省自贸试验区旅游业进一步开放,这将给正在转型升级的福建旅游业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我省部分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

倒逼传统旅行社实现突破

在扩大旅行社业开放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增加福建经营出境游外资旅行社数量;支持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外资合资旅行社经营大陆居民出国(境)(不包括赴台湾地区)的团队旅游业务。

对此,福建省中国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认为,设立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合资旅行社,尤其在出境游市场占比量大的情况下,若有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撑,势必拥有经营成本上的优势,盈利能力也会更强。这无疑会对传统旅行社造成一定冲击。而危机感不单单来自于市场份额的竞争,还有人才上、业务上的竞争。如何守住人才,创新产品、调整结构,提升自身竞争力,打好“保卫战”,是目前业内人士都在思考并准备着的。

在放宽旅游从业人员限制方面,《意见》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自贸试验区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换发证件,在自贸试验区所在设区市(或试验区)执业。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台籍居民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

对此,上述负责人坦言,目前,大陆负责出境的领队在对世界各地的了解程度和服务意识、主动性等方面相比台湾领队还是存在明显差距,例如目前大陆领队带团出去需要当地导游协助,而台湾的领队在这方面甚至可以做到“双职一岗”。大陆地区的导游、领队,质量参差不齐,在服务水平和能力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平潭建设带来重大利好

对于平潭岛的建设,《意见》提出,支持建设国际旅游岛,推行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加快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开发特殊旅游产品,拓展文化体育竞技功能,建设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在改革试验、资金安排、规划及实施、国际旅游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会同有关方面,支持平潭离岛旅客购物免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地。

对此,闽江学院旅游系主任吴金林表示,这对平潭岛的建设是重大利好。目前平潭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受气候影响造成旅游淡旺季明显,旺季集中在120天左右。免税购物则不受气候影响,将形成对游客的又一种“核心吸引物”。建议将平潭打造成“万国免税购物天堂”。

对于《意见》提出的“在促进整体开发带动旅游发展方面,根据上海自贸区经验,特色医疗、娱乐演艺、职业教育、旅游装备等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将有利于形成新的特色旅游区域,进而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因此要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开放,实现整个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提升”,吴金林认为:“借助福建自贸区平台开展跨境、跨界旅游融合,将增加福建旅游的综合吸引力。例如韩国在医疗美容和旅游方面的结合就吸引了众多游客。在文旅、体旅、医旅、教旅等方面融合,将使福建旅游进一步丰富业态、提高综合效益。”

打通“航向”才有更大空间

《意见》提出,推动实施旅游便利化措施,积极争取海关、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推动人员流动便利化,实现在自贸区口岸过境免签或在自贸区所在省市长时间停留等更加便捷的签注措施。推动与旅游业相关的邮轮、游艇等旅游运输工具出行的便利化,重点突破在口岸通关、监管查验、码头设置、牌照互认、航行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政策难点。

对此,福建师大经济学院副院长黄茂兴认为,过境免签或长时间停留,以及推动邮轮、游艇出行便利等,主要是从开发旅游产品层面延伸出来的便利政策。我省必须打通旅游“航向”,拓宽合作平台,借助自贸区打造多方位的旅游精品线路。

对于《意见》提出的“支持邮轮、度假区、低空飞行等领域的企业纳入自贸区框架管理”和“鼓励旅游金融创新”,黄茂兴认为,这将助推福建旅游产业国际化。“旅游还有吃、住、购等要素,在旅游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让境外购物结算等更加便利,要打造各种一条龙服务的金融产品。而未来借助自贸区的经贸往来,进一步与境外拓宽合作,从投资行为转化进而发展旅游产业,对旅游业产业国际化等方面会有一定的带动作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