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八项改革创新举措齐发力
2015-04-03 23:21: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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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片区: 第一项:率先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 取消实行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向社会公众开放商事主体名称库,在全国率先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首创允许商事主体在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等作为企业字号,允许在拟设集团的母公司名称中先行使用“集团”字样,允许商事主体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等。 该项改革举措使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互联网上(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平潭商事主体名称自助申报系统)自行查询选择企业名称,并申请登记。经自助查重并选用的名称有限期为10天,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据悉,该项改革创新举措自今年2月开始试行。 第二项:率先试行企业联络地址登记制度 改变过去对申请注册企业一律要求提供房产证或者房屋租凭合同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做法,对无需经营场所或暂不需要经营场所的商事主体,允许其只提供一个能够满足文书送达和工作联系需要的联络地址,即可办理注册手续。 这一改革举措属于全国首创,简化了注册手续,降低看准入门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商事主体投资创业。 据悉,该项改革创新举措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已有11家企业使用联络地址办理了注册手续。 第三项:率先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 该项改革创新举措的制度设计是:作为台商协会的会员企业,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以享受由台商协会提供的总担保。这一担保制度与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交担保有明显不同:一方面,担保主体是台商协会,而非进出口货物收发人自身,担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台商协会提供的是总担保,而非普通担保,在总担保有效期内,企业多次办理相同海关事务,无需再逐次提供担保,有利于简化行政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 据悉,该项改革创新举措已准备就绪,自贸区挂牌后即可实施。 第四项:率先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 2014年12月,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在平潭启动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试点,对获得台湾“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TAF)”认可且经省检验检疫局调查确认的商品验证登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均予以采信。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将适时公布采信进口台湾产品名目以及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据悉,检验检测单方面采信境外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国内尚属首次。 下一步,平潭将全面启动标志性改革创新举措,全面实施重点试验任务和试验措施,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注重产业项目培育,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充分发挥两岸合作窗口、国家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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