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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八项改革创新举措齐发力

2015-04-03 23:21:41 王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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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3日讯(本网记者 王琼)3日下午,我省召开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通气会,就(福州、厦门、平潭三大片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八项改革创新举措进行了发布与说明。记者了解到这些措施中有的尚属全国率先试点推行。

福州片区:

第一项:企业设立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证三码”

目前,对企业设立实行的“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证三码”主要是指把企业对商务、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原来要分别提交的书面材料整合成一张表格,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门户网站设立一口受理平台,并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同时写在营业执照上,以真正实现三证合一。

据悉,"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证三码"的做法已从2月27日试运行,挂牌后即可正式投入使用。这种做法将极大地简化办理手续,企业办理时间从原来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即可。

第二项:全国率先试点推行“一掌通”3A移动税务平台

据了解,“一掌通”3A移动税务平台是基于福建移动4G无线政务专网(全国首个高速无线政务专网)的智能手机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采用移动数字证书技术,包括纳税人端和税务干部端两大功能区,它不同于简单的移动OA,而是融合了多种最新前沿技术,能够实现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办理任何税务事项(Anything),为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带来了税务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全新多样化体验,可称为能随身便携、轻松办税的“掌上税务局”。

厦门片区:

第一项:企业注册“一照一号”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是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过程中,将原来由市场监管、质监、国地税三个部门分别审批发放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整合,统一发放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准入环节。“一照一号”登记制度的实行,大大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减少了企业办事时间,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负担,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了便利。更重要的是,以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自3月26日起在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正式试行“一照一号”登记模式,截止4月3日上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为厦门万伟贸易有限公司等60户商事主体(其中,内资59户、外资1户)颁发了“一照一号”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受到了办事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第二项:厦门海关、国检“一站式”检验平台

厦门海关与厦门检验检疫局双方合作,已经在厦门东渡海天码头试运行关检共用“一站式”查验平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需要对同一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关检同时进场、联合查验、监管互认。

在实行"一站式查验"改革之前,关检分步检验,企业需要分两次到码头进行吊柜、运输、开箱、掏柜、查验。实行改革后,只需一次开箱查验,减少重复开箱、重复吊柜费用,每箱节约成本600元,可节约查验时间24小时。“一站式”查验改革真正实现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通关新模式和关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企业节省了通关时间和成本,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平潭片区:

第一项:率先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

取消实行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向社会公众开放商事主体名称库,在全国率先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首创允许商事主体在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等作为企业字号,允许在拟设集团的母公司名称中先行使用“集团”字样,允许商事主体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等。

该项改革举措使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互联网上(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平潭商事主体名称自助申报系统)自行查询选择企业名称,并申请登记。经自助查重并选用的名称有限期为10天,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据悉,该项改革创新举措自今年2月开始试行。

第二项:率先试行企业联络地址登记制度

改变过去对申请注册企业一律要求提供房产证或者房屋租凭合同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做法,对无需经营场所或暂不需要经营场所的商事主体,允许其只提供一个能够满足文书送达和工作联系需要的联络地址,即可办理注册手续。

这一改革举措属于全国首创,简化了注册手续,降低看准入门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商事主体投资创业。

据悉,该项改革创新举措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已有11家企业使用联络地址办理了注册手续。

第三项:率先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

该项改革创新举措的制度设计是:作为台商协会的会员企业,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以享受由台商协会提供的总担保。这一担保制度与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交担保有明显不同:一方面,担保主体是台商协会,而非进出口货物收发人自身,担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台商协会提供的是总担保,而非普通担保,在总担保有效期内,企业多次办理相同海关事务,无需再逐次提供担保,有利于简化行政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

据悉,该项改革创新举措已准备就绪,自贸区挂牌后即可实施。

第四项:率先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

2014年12月,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在平潭启动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试点,对获得台湾“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TAF)”认可且经省检验检疫局调查确认的商品验证登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均予以采信。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将适时公布采信进口台湾产品名目以及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据悉,检验检测单方面采信境外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国内尚属首次。

下一步,平潭将全面启动标志性改革创新举措,全面实施重点试验任务和试验措施,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注重产业项目培育,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充分发挥两岸合作窗口、国家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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