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变漏水房 百名业主齐维权》追踪—— 业主聘请律师协商赔偿 东南网4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3月18日,本报民生版刊发了《精装房变漏水房 百名业主齐维权》一文,报道了厦门鑫塔·水尚小区每平方米装修价为5000元的精装房变成漏水房,百余名业主集体维权一事。记者了解到,近日该小区业主已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协商赔偿问题。 据了解,目前登记漏水的业主已增加到60多户,他们自发成立了维权业主委员会。据委员会一名负责人介绍,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思明区安全质量监督站介入后,开发商承诺入户调查,在楼层安装了减压阀,但是,业主们怀疑该整改措施治标不治本,虽然漏水概率小了,但房内的水量减小了,影响业主日后生活。业主还要求,房子出现了漏水情况,水管等装修材料要延长保修期,应赔偿泡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按合同约定赔偿。但经双方协商,进展不大。此外,未入住的业主可先验房,确保不漏水后再交房,但物业不同意。“开发商耍赖皮,因此我们委托律所进行维权。”一位业主说。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厦门兴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副总,据他介绍,漏水是因为该小区属于复式楼户型,管线复杂,施工中工人操作不当造成接头问题,公司已成立了维修小组,配合业主整改。对于业主先验房后交房的要求,马副总说,按照房地产行业的规矩,其他开发商怎么做,他们公司也一样。“至于业主要求赔偿等问题,只要是合理的诉求,公司都会受理。” 厦门市思明区安全质量监督站苏站长表示,精装房装修问题是开发商和业主的合同纠纷,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不在监督站监管范围内,但监督站会配合厦门消保委,追踪该维权事件,力促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百名业主维权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
相关阅读:
- [ 03-19]居民房屋渗水严重 每天从3楼到19楼如厕(图)
- [ 02-13]精装房入住未满月玻璃门脱落 物业推脱不维修
- [ 02-10]女子当保姆月薪8000元 住80平方米精装房
- [ 07-19]精装房漏水地板发霉 业主不认可开发商赔偿方案
- [ 05-24]榕精装房标准模糊业主维权难 律师建议签保修协定
- [ 01-27]建材市场利润遭精装房"压榨" 资金周转陷入困境
- [ 12-22]"精装房"问题丛生价格虚高 标价2000成本仅数百
- [ 07-26]青岛万科精装房现“墙歪歪” 天花板墙角呈曲线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