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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未有个人“微商”申请登记 微信“朋友圈”买卖存隐患

2015-04-10 07:28:2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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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记者 徐昕昀

根据微信官方披露的最新信息,目前该平台已发展800多万公众账号,并以每天1.5万的规模增长。与此同时,在用户端,微信月活跃用户规模也已达到了4.5亿。如今微商作为最佳创业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微商的“井喷式”发展,一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重重隐患。为此,省消委会和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中心提醒,消费者在“朋友圈”购物时应警惕其中隐患。

微商多为兼职售后难保证“私下交易”维权也较难

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铺天盖地都是“朋友”发布的商品广告,护肤品、服饰、食物、生活用品等应有尽有。相对传统电商的以商品为核心,微商则是以人为核心。人与人通过关系获得信任,通过信任卖出商品是关键所在。社交购物的微商时代,追求的是关系深度,不一定要有太多的客户,只要维护好自己特有的“粉丝”团体,提升购买频率,就能够形成持续的购买。

微商的同行竞争越来越激烈,囤货压力大,资金流少。卖家经常是为了赶紧出货低价亏本卖,且微商团队内大多是兼职人员,售后服务时常跟不上。

在福州市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小陈,去年和朋友合伙开办了新鲜水果寄送“微店”,虽然他的确赚到点“外快”,但也抱怨“压力山大”,因为竞争激烈,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为了抢占市场,有时不得不低价出售。

微信朋友圈买卖行为属于私下交易,微信用户并不用登记身份证等真实信息,一旦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纠纷、食品安全等问题,取证很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委会很难受理。

年初,泉州市民王先生加了一个销售手机的微商公众号,参与了该微商的“朋友圈微信砍价”活动。王先生通过微信朋友帮忙“砍”到了心仪价格,并且向该微商支付了近4000元购买了手机。但是该微商收了王先生的预付款项后,却迟迟不给发货。王先生随即向省消委会投诉,经过长时间交涉才得以拿回自己的预付款。

有“微商”搞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消费者应多问多看多留心眼

由于绝大多数“微商”虽为网络交易者,却鲜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更多的是熟人间的私下交易,很难受到法律监督和保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目前,福建省已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商家共有近5万家,且基本都为在线下有实体店的线上电商,目前还未有专门的个人“微商”申请登记。“微商”作为新生商业载体,至今还未完全被纳入监管范围。面对发展迅猛的网络交易市场,相关制约性法律法规显然与现实脱节了,这也让“微商”市场很难得到有效管理。

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微商”不像淘宝、京东具有统一平台,买方、卖方都受第三方平台的制约和监管。“微商”存在于每个人的社交软件和交际圈中,自由度高、流动性大、虚拟性强,很难进行监管。现在利用“微商”进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的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应理性区分,多问多看多留心眼。

此外,消费者要谨慎对待一些不法“微商”的“新型营销手段”。如果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微商”,消费者应保留证据。不要轻信未认证登记的“微商”,应到正规授权网店或实体店面购买商品,以免上当受骗。“微商”市场尚未受到严格规范和监管,众多新式营销手段违法边界也比较模糊,买家和卖家的权益都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应该谨慎对待。

消费者遇到不法“微商”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霸王合同、制假卖假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举报,遇到非法集资、诈骗等涉网犯罪行为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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