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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六条措施 推动工业园区发展

2015-04-27 21:12: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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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7日讯 (本网记者 陈晓青) 工业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抓好工业园区工作,对于改善入园企业的发展环境,推动工业企业实现集约、创新、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十分重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力促工业园区发展。

我省作为全国的工业大省之一,几乎县县都有工业园区,全省园区总量规模不断扩大,拉动经济增长作用逐步增强。但是在发展的同时,我省工业园区数量多,但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县乡及工业园区集聚企业少、贡献小;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园区建设运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也特别突出。

统筹规划布局 创新管理体制

工业园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结合。因此,新颁发的《六条措施》着力研究考虑工业园区规划,推动工业园区规划与其他规划有机衔接,做到“多规合一”。

针对当前我省工业园区发展目标不明确,定位不清晰等问题,《六条措施》明确了规定,未来将打造一批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新城,引导全省工业园区朝创新型、集约型、生态型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工业园区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比重75%以上;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5%;培育形成年产值超五百亿元工业园区20个,其中超千亿元5个;建成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30个以上、循环化示范园区20个以上。

《六条措施》还提出了建立工业园区省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省经信委牵头抓总,在发改、经信、商务、科技、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职能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全省工业园区管理与建设工作。同时,考虑各市、县(区)具体情况不一,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工业园区发展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牵头工业园区工作的职能部门;着力解决一些园区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分配不清,园区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提出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理顺工业园区与所在地政府的事权、财权关系,支持引进专业化园区管理机构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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