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通报4起责任追究案件 下属违规领导被追责
2015-05-10 10:30: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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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拯 邱也栩李伟强)昨日,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南平市纪委近日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建阳区童游街道所辖4个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名村干部被查处。童游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姜曼阳、张华英,对村账监管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中心主任雷翠芳对工作疏于监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叶孝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处理。 武夷山市兴田镇伪造虚假农户资料,骗取补助资金,村两委干部被立案查处。兴田镇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施照南、兴田镇民政办主任陈宝宝负有直接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武夷山市老区扶贫办副主任丁雄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武夷山市供销社主任、老区扶贫办原主任陆少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立案查处;兴田镇副镇长叶水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党内警告处分。 浦城县政府办驾驶员吴宇聪公车私用,发生一死一伤的严重交通事故。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淑萍未履行好管理公车职责,受行政警告处分。 光泽县崇仁乡砂坪村、良种场,先后举办村(场)部办公楼乔迁仪式,收取贺礼并宴请,村(场)主要干部3人被查处。挂村(场)领导副乡长王照辉,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魏淑英,对挂点村(场)监管不力,被诫勉谈话;乡党委书记郑建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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