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通报4起责任追究案件 下属违规领导被追责
2015-05-10 10:30: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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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莆田一副校长设小金库被处分 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昨日从省纪委了解到,日前,莆田城厢区纪委、三明清流县纪委通报了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城厢区科技学校副校长徐俊峰,违规超标准收费且设立小金库案。2009年至2013年期间,城厢区科技学校违规超标准收取学生各类费用共计69800元,扣除上缴财政33160元,徐俊峰同意将剩余36640元由郑某某负责保管,并存入郑某某的工资卡内用于接待用餐等开支,存在违规超标准收费且私立小金库的行为。2014年12月5日,华亭镇纪委决定给予徐俊峰党内警告处分。 城厢区华亭镇郑庄村支部书记郑亦新,违规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国家补贴违反财经纪律案。2011年初,郑亦新的朋友程某某在荔城区经营的丰隆农机专业合作社需要购买插秧机,因为没有农机补贴指标,郑亦新为程某某提供虚假购机文件材料,在城厢区农机站办理农机补贴手续,违规套取国家补贴。2014年11月29日,华亭镇纪委决定给予郑亦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清流龙津镇城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汤瑞华伙同原村主任曹红祥、原出纳罗建英等人,贪污征地补偿款9.3万余元;汤瑞华、曹红祥利用职便,非法占有村集体财产1.2万元,并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汤瑞华有期徒刑六年,曹红祥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罗建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清流县农机机械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陈闻荣,收受贿赂1.16万元;在行使塑料大棚验收、上报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塑料大棚补贴资金损失112.0168万元。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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