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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酝酿给学校“摘官帽”有望 方案或7月左右公布

2015-05-12 15:52:09 许毅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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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见习记者 郭若冰 海都记者 许毅栋)学校的行政级别,是否应该取消?近年来,这一话题多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学校“去行政级别”在我省情况如何?记者昨日了解到,我省教育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揽子”方案,有望最终由省委省政府在今年7月左右公布。

我省公办本科均为“厅级单位”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中,高校均有相对应的行政级别:一般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相当于正厅级、副厅级配备班子正副职,因此,常被称为“厅级学校”,比如我省的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公办高职高专则为“副厅级学校”。

我省高校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厅级高校的一把手,也有可能享受“副部级”待遇,这就是“领导高配”的现象。比如,目前清华、北大、人大等31所部属高校由于校长、党委书记被明确为“副部长级”,所以这些高校被习惯称为“副部级大学”。

和高校仍拥有“行政级别”不同的是,在福州多数中小学,“行政级别”基本已不复存在。福州某中学退休校长告诉记者,中小学校领导的行政级别“去”与“不去”,在学校管理方面的变化并不大。“相关部门不会因为你是校长,身上有行政级别而给你特别优待,去掉行政级别之后也是一样。”

去行政化,不只是取消行政级别

据了解,目前我省高校并未接到上级关于“去行政化”的相关文件。但高校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是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省政府曾在2012年出台意见,在职称评聘、人员招聘、内设机构设置、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给高校‘松绑放权’,进一步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目前教育部下发的意见给了我们一个信号,我们也会开始进行相关调研探索。”一位高校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我省有高校学者提出,去行政化,或者说摘掉校长头上的“官帽”,不是取消行政级别那么简单。在取消行政级别之后,还必须建立全新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模式,包括改革教育拨款体系;建立大学理事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实行校长公开遴选;在学校内部,实行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分离等。无论是中小学还是高校的去行政化问题,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名词解释

“管办评”分离:“管”指依法行政,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办”是指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评”是围绕依法评价,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

他山之石

1993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系列的改革设想,并于次年开始在静安、卢湾两区先行试点。

2004年9月,山东潍坊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中小学校去行政化改革,一次性取消了全市600所学校935名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档案由组织部门转到教育部门管理。

2013年8月,安徽马鞍山市博望区42所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长取消行政级别,成为中部地区第一个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

2013年9月,青岛首批35所局属学校48名校长摘掉官帽,破除以往处级、副处级、科级的官衔,推行校长职级制。

2014年1月,江苏苏州试行《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意见(试行)》,苏州中小学校长的职级分为“四级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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