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建经济 > 正文

新评定5A级景区奖励100万 乡村旅游休闲集镇补助80万

2015-05-15 09:19:21 祁正华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乡村旅游休闲集镇

补助80万元

旅游富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旅游扶贫试点村、红色旅游、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项目。

其中,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必须是2015年新建项目,每个补助不高于30万元;乡村旅游休闲集镇补助80万元,乡村旅游特色村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等次,分别补助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用于扶持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确定的旅游扶贫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标准分别上浮30%予以补助。

用于扶持列入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年度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年度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奖励新创

国家A级旅游景区

对旅游企业,我省也设立了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新创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新评定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5A级奖励100万元,4A级奖励30万元;红色旅游景区整合资源创建国家3A级景区的,奖励3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奖励100万元,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40万元;首次进入全国 “百强”的旅行社奖励100万元。

对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上市申请的、上年度旅游主营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50%以上的综合性旅游企业,奖励200万元。

旅行社包租邮轮,组织游客自福建港口始发环海峡、赴境外旅游,吨位数在5万总吨至7万总吨的,每航次补助10万元;7万总吨以上的,每航次补助15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