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闽规范医疗预约管理 社区医院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

2015-05-18 07:54: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后,我省对社区医院预约转诊患者,将优先安排就诊、住院或检查。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卫计委最新下发了我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今后3年内,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各类医院全面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内容包括提高门诊预约就诊率等十大类40项内容。

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将规范预约管理,设立门诊服务中心,承担院内、院外的预约和转诊管理,建立便捷服务通道。同时,大力推动预约就诊模式,通过网络、电话、窗口、诊间、自助终端机、基层社区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方案特别明确,我省推进基层转诊预约,即畅通转诊渠道,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建立协作关系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帮扶的县级医院、联合体医院应建立预约转诊平台,开通预约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预约服务,并预留号源用于转诊。对预约已满的,适当予以加号满足。对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优先安排住院、优先安排检查。至2017年底,门诊患者中转诊患者比例达到50%。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二级及以上各类医院实行分时段预约,预约时段一般应精确到一小时以内,尽量缩短在医院候诊时间。到2017年底,门诊预约就诊患者中分时段预约率达到50%以上;门诊和住院患者医技检查分时段预约比例分别达到50%和10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