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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福清市东瀚镇林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2015-05-29 16:05: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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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7日,省信访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有关新闻媒体组成联合督查组,就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林某某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实地查看、与市有关职能部门、镇村干部座谈、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林某某,女,福清市人。2012年6月15日起,林某某多次向国家投诉办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反映文关村村民林某等人强制侵占其山林,毁损山上林木几十亩,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归还山林。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林某某信访中的林地确实被文关村村民林某等人毁坏,用于建设一条通往山上的道路。鉴于信访人对毁损的林地面积存有疑义,福清市林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福建闽林司法鉴定中心作鉴定。最后认定林某某被毁坏的林地是生态国防林,面积为0.94亩(约630平方)。福清市林业局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林某等人作出6300元罚款和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目前已执行到位。该信访事项经过福州市林业局和福建省林业厅的复查、复核,认为福清市林业局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办理程序合法。但信访人对被毁林地面积和处罚仍存有疑义。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该案提出督查建议。对此,福清市委、市政府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对该信访事项指定一名县政府领导亲自抓,由镇政府具体牵头,司法所配合,由善于做群众工作、办事公道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做好信访事项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调解,直至“案结事了”。二是要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初始阶段,加大协调力度,镇村干部要及时给予受理、办理、答复,以免事情扩大化,同时做好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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