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下旬,由省信访联席办牵头,组织信访、国土、住建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督查组,就仙游县盖尾镇余某某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余某某,男,住仙游县盖尾镇石马村。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期间,余某某向各级信访部门写信反映,仙游县盖尾镇石马村村干部非法占用耕地建私房,致使其耕地被毁,要求赔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余某某反映被村干部破坏的农田位于盖尾镇濑榜路北侧,约2亩左右,属石马村东埔22村民小组,约定5年调整一次承包经营权,现已抛荒。2010年12月底,余某某已耕作满5年,22村民小组大部分村民多次要求重新变更承包经营权,但余某某兄弟不想变更,一直不肯配合。石马村委会多次准备召开村民小组全体村民户代表会议,但因余某某等人拒不参加,导致无法协调处理。 2011年4月22日,因余某某兄弟等不肯按约定时限重新调整耕地,原村委会一名干部带领其他村民在余某某承包的责任田里挖了一条长约11米左右、宽90公分、深约1米的水沟作为调整责任田的界限。该名村干部已被停职并清退处理,并被责令填平水沟恢复耕作,水沟已于2012年5月填平,未发现该村干部占地建房行为。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仙游县、盖尾镇党委政府将加大对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对余某某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引导余某某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对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变更问题进行协调,尽快恢复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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