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下旬,由省信访联席办牵头,组织信访、国土、住建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督查组,就南安市柳城街道许某某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许某某,男,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帽山社区莲田自然村人。2014年1月13日,许某某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南安市政府建设国际会展中心项目,2013年12月5日柳城街道办事处干部对其房屋进行强拆;并拟以每亩3.59万元的标准补偿征用其土地,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强行施工,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给予合理补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南安市会展中心项目规划用地1028亩,涉及柳城街道帽山莲田片群众共490多户1500人左右,该项目用地手续省政府分5批次批复,同意征收帽山社区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 许某某被拆迁房屋面积为117.66平方米,产权人为许某某父亲,于2011年,许某某父亲已签订该房屋征迁协议并领取补偿款。2014年10月,许某某父亲等人反映该房屋面积不止117.66平方米,尚有51.6平方米未赔偿。经核查,此51.6平方米的房屋登记产权人为许某某叔叔及婶婶陈某某,也已于2011年4月30日由许某某叔叔夫妇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许某某及其父认为与其叔叔夫妇存在产权争议,应由他们进行拆迁签约并对其补偿。 此外,许某某一块地355.63平方米被会展中心项目征用,根据当时会展中心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每亩地为35880元,该地块已丈量,补偿款也划拨到帽山社区居委会,因许某某认为补偿太低尚未领取。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南安市、柳城街道将加大化解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成立调处工作专班,引导信访人许某某向南安市政府提出复查,但信访人在期限内未向南安市政府申请复查;对其反映的房屋权属纠纷,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由街道办事处领导带队入户做工作,耐心做好征迁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力争尽快达成征地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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