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省信访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组成联合督查组,就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童子招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童子招,女,1959年10月22日出生,连城县莲峰镇李坊村5组人。 信访人网上投诉主要反映2004年莲中路建设时,县里对其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对在安置地块上建筑房屋政府不予办理房产证。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连城县信访局将该信访事项转交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处理答复,连城县人民政府办理复查。 2014年3月19日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向信访人作出答复意见书;2014年6月24日连城县人民政府向信访人作出复查意见书。 上述答复意见书和复查意见书都认为,莲中路建设在房屋拆迁之前,所有拆迁户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而2005年11月24日,李乾彬(童子招的丈夫)与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得到相应补偿安置,对协议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童子招反映在安置地块上建房政府不予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因信访人的房屋建设存在违章搭盖事实,待信访人违规建设行为处理后,再行处理申办房产证事项。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该信访事项的主要症结:一是信访人认为原旧房占地面积183.04㎡,为什么被拆迁房用地面积只有118.16㎡,面积减少了64.88㎡;二是原旧房占用的土地既然已被政府征用,但至今仍未动工建设,现状为空地,却一直被他人临时搭盖成废品回收仓库,信访人要求归还被政府征用而至今未动工的空地,作为搭盖店面使用。该事项尚未化解的原因,一是信访人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赔偿内容不了解;二是连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未就信访人的诉求问题给予详细明确答复。因此,督查建议:连城县包案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人思想疏导和答疑解惑工作,在出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时,要针对信访人投诉请求,进行明确详细解答。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建议,连城县委、县政府和龙岩市、连城县信访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马上就办,大力配合,立即按督查组要求组织连城县信访局、住建局、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以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甲方代表人员,组成信访化解小组。在充分了解、分析《连城县莲中路道路建设农业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方案》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补偿计算方法及方式后,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解释。信访人的旧店面用地面积39.29㎡是由13.8758万元的货币补偿,不再获受宅基地补偿。征用地未动工的空地被他人临时搭盖成废品回收仓库,属于违章建筑,将被拆除。经过思想疏导、耐心细致解释说明,信访人心结已解,并于2015年3月27日明确表示其同意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条款,对此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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