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省信访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就南平市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大坑头自然村陈某某致信“省长信箱”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陈某某,男,住政和县镇前镇。2014年8月20日,信访人致信“省长信箱”,同年9月2日到县信访局上访,反映镇前镇下庄村大坑头水电站由于1989年“7.22”洪灾以及2011年12月8日洪水后,引水渠在不同处出现裂缝,整村面临塌方、被淹没的危险,要求政府合理安置,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地点位于大坑头自然村。在册户口为108户,338人,常住人口仅42人,该村房屋均依山势而建在半山坡,地理条件较差,且位于河山水库下游,该水库有一条1000多米长的引水渠,正好途径大坑头自然村后门山,水渠到村庄落差400米。 1989年“7.22”和1998年“6.22”洪灾发生后,镇前镇党委、政府于1998年本着村民自愿的原则,在距离大坑头自然村3公里处的清木洋规划用地8亩,用于建设“八马新村”,提供“电、水、路”三通一平,为每户提供建筑用地面积120平方米,补助1600元,引导村民整体搬迁。当年共有26户村民搬迁到新村建房居住。 2011年12月8日,该引水渠再次出现山体裂缝。镇政府永久性堵断了险区内水源,并在水渠裂缝处重新开挖排水沟,用黏土夯实填平裂缝后覆盖地膜。自此,该地灾点已无水源和积水,基本排除了隐患。此外,当地政府还立即邀请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监测专家实地勘察,专家认为由于坡度陡、落差大、地势险要,如果要对断裂山带进行修复和预防,工程造价至少在千万以上,为确保安全,建议村民搬迁。 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文件下发,镇政府再次启动搬迁事宜,并计划通过旧村复垦、地灾点整治、造福工程建设等项目为村民争取资金,但整村搬迁涉及村民众多,重新建房资金需数百万元以上,由于镇前镇经济落后,资金缺口巨大,无法满足村民的愿望。 目前,镇政府已针对下庄村大坑头灾害点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大坑头自然村现有36栋房屋,有95%村民同意搬迁,需要在八马新村重建房屋48栋,其中1998年已有26户村民搬迁到此建房居住,现在还可以再安排11栋地基,目前尚缺11栋地基。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政和县及镇前镇党委政府表示,将高度重视督查组建议,认真整改,一是以群众生命财产为最高保障目标,落实地灾点应急预案,在下雨天出现塌方危险时能及时有序的转移群众;二是进一步与省市国土、农业、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用好用活地质灾害搬迁政策;三是加强搬迁政策宣传,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争取早日搬迁;四是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充搬迁经费缺口,推动搬迁工作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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