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就“东方之星”翻沉事件 福建派出工作组协助处理善后

2015-06-03 08:12:19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1日晚,从南京驶往重庆的“东方之星”轮船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客船上有19名福建籍游客,截至2日20时30分记者发稿,游客伤亡情况不详。接到“东方之星”轮船翻沉事件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作出批示,明确提出工作要求。省旅游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工作小组,并派出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前往事发地协助处理善后。

此次组织福建籍游客搭乘“东方之星”的组团社为上海协和旅行社福州分社。该旅行社正在进行家属安抚等服务保障工作。福州市旅游局与福州市公安局也在同时寻找并联系家属,福州市旅游局派员在旅行社24小时值守,方便家属咨询和联络。

目前,已有17名家属和1名旅行社工作人员一同搭乘2日当晚的航班前往武汉,计划3日上午前往监利。省旅游局已与国家旅游局、湖北旅游局实时对接,以便掌握和发布最新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