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日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专项行动。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直接接触角膜,属于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商家必须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才可以销售。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需配戴,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发现无证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等行为,可拨打12331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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