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荣富 通讯员 许海生) 莆田市《201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6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这一《方案》,莆田市将增加财政投入,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城乡居民大病补偿增至45万元。同时,将武警支队官兵纳入覆盖范围,2015年全市参合人数276.07万人,参合率达99.9%。 为推进分级诊疗,今年莆田市将进一步落实差异化补偿机制,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差距,参合群众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80%;经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入乡镇级医疗机构康复的,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可达100%。其中,正常分娩、高血压等20种常见病种市、县(区) 分级诊疗,参合人员未经县区级及以下首诊住院而自行前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仅为县级住院比例的一半;探索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转诊备案制度,未经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补偿比例将仅为25%,并且不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特殊门诊,实行复诊取药、日常随访在基层的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门诊取药补偿比例提高到90%。 参合人员普通住院补偿封顶线12万元。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超过部分,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未成年人(18周岁及以下)按照90%予以补偿,年度封顶线从去年的30万元提高到33万元,累计补偿可达到45万元。同时,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按70%比例补偿,年度最高补偿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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