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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以来福建已办理8个按日计罚环境污染案件

2015-06-05 07:19:59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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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9环保举报”微信页面截图

□东快记者 陈雪芳 文/图

昨日,省环保厅就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许碧瑞就新环保法施行半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和遇到的问题答东南快报记者问。据悉,4月份之后,全省实施按日计罚数量已经从原来的0个上升到了8个。

同时,今天是世界环境日,东南快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起,省市环保部门已全面开通12369微信举报平台,市民可通过添加“12369环保举报”添加微信公众号,用“随手拍”的方式参与对环境污染的举报。

去年武夷山、福鼎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按GB3095-1996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比99.3%,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9%、每个设区市均在96%以上,其中武夷山和福鼎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按新的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福州、厦门、泉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2%、95.3%、95.3%,在全国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福州、厦门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7、第8。今年头4个月,按GB3095-1996评价,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8.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略有提高;按新标准GB3095-2012评价,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在90.5%~98.3%之间、平均94.6%,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和龙岩大于95%,福州、莆田、宁德、南平在90%~95%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厦、泉达标天数比例分别提高5.7、10.3和10.9个百分点。在全国74个城市中的排名,福州、厦门第一季度分别为第8、第5,4月份分别为第17、第4。

全省已处理按日计罚案件8个

今年第一季度,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新环保法实施4个月以来,因多地执法力度不足,不敢查、不想查,不会查,全省按日计罚案件未办一起。发布会上,许碧瑞就环境保护开展的工作问题答东南快报记者问。

据他介绍,自今年1月份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依法查处568个违法排污案件,除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已有的法律责任条款依法处罚外,在执行新环保法更加严格的处罚规定方面,目前全省已实施按日计罚8个、查封扣押30个、停产限产21个、行政拘留22个、移送涉嫌污染犯罪36个案件,以及排查清理违规建设项目349个,其中责令停止生产167个、停止建设49个、限期验收114个,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执行新环保法取得初步成效。

不过,环保法实施到目前为止,执法部门总结起来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现有执法监管能力难以适应执法工作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还有差距和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仍需进一步完善。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环保部门表示会积极研究协调解决。

12369微信举报平台今起开通

昨日,在发布会现场,记者发现,每个人桌上都放着一张打印有二维码图案的A4纸。许碧瑞介绍,那是环保部门的“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省市环保部门的微信举报平台将在今日的世界环境保护日全面开通,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添加,或是直接搜索“12369环保举报”公众号进行添加。

“加入后点击打开,就会有‘我要举报、举报查询、平台信息’以及‘举报范围、举报说明、注意事项、用户信息’等介绍,使用微信举报前务请认真阅读,按介绍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操作。”许碧瑞提醒,举报时要确保“三要素”,一是举报位置,如果在污染现场举报,则微信会自动通过GPS定位,如果不是在污染现场举报,就得辛苦举报人用文字输入正确位置;二是污染问题描述,需要请投诉人简要进行文字描述;三是污染问题照片,使举报的问题更直观。

他说,该举报平台与原有的举报渠道对比,有“短平快”的特点,但作为一项新的工作,难免会遇到或者出现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需要有一个适应和完善的过程,希望广大微友及时反映并给予理解谅解,环保部门会不断改进和完善,也希望举报人关注举报说明和举报要素,尽可能减少无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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