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三明将乐一幼师订穿幼童耳朵 当地教育部门调查

2015-06-09 22:46:05 肖晓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孩子在医院接受治疗

东南网三明6月9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今日,网友“CKevin”在微博上爆料称,6月8日三明将乐县艺术幼儿园一幼师用订书机订四岁幼童耳朵,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对涉事教师进行控制并立案调查。

网友“CKevin”反映,当天孩子回家时并未发现异常,但在洗澡时却大哭不止,直喊耳朵疼,这才发现耳廓上有订书针,在多方询问下,孩子哭诉午休时被老师用订书机订了。

网友还发布了多张幼童的图片,可以看到幼童的耳朵被订针刺穿。同时还有医院的疾病证明书,上面显示幼童“左耳廓见铁钉刺伤伤口”,临床诊断为“左耳廓刺伤(钉书钉扎伤)”。

今日下午,将乐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将乐县艺术幼儿园发生一起幼儿教师用订书机伤害幼儿的事件,经调查属实。

据介绍,8日晚七点多在接到幼儿家属报警后,县公安民警立即将幼儿及其家属送到县医院就诊,对涉事教师进行控制并立案调查。在此期间,涉事幼儿园的领导和县教育局领导到幼儿家里登门赔礼道歉并慰问。

目前对涉事教师和该事件的前因后果正深入调查,待查明结果后将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在全县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

该事件处理的后续情况,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