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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同意闽试行十项入闽台湾机动车和驾驶人便利政策

2015-06-17 07:02:57 郑旭光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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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 郑旭光 通讯员 郑明)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公安部正式批复同意福建省试行十项更加便捷的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和驾驶人便利政策。临时入闽台湾机动车可在全省范围内行驶,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办理期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据悉,便利政策对象范围作进一步扩大。放宽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和驾驶人申领牌照范围,因经贸活动、居民往来或经大陆主管部门批准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等需要,可以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

扩大台湾地区临时入闽车辆行驶区域。临时入闽的台湾地区机动车可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行驶。同时取消了申领地场所的限制,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业务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在全省车辆管理所和平潭、厦门等客滚航线口岸建立服务台胞绿色通道,“一窗式”办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

据了解,“台车入闽”的试点工作一直在进行中。去年4月11日运载妈祖銮轿金身的车辆首次直接换牌入闽。今年4月16日,两部台湾货车首发入闽。今年5月19日,7部台湾小轿车搭乘丽娜轮抵达平潭澳前高速客运码头,仅用半小时就顺利通关入境。

据悉,在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台湾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可以多次入出我省行政区域,无需重复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台湾地区机动车在海关准许入闽凭证有效期内,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台湾地区驾驶人在入出境证件上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内,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台湾地区驾驶人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再次申领,距上一次核发不满一年的,免予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便利政策对办理方式也进行了创新。据了解,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期满后再次申领的,可以在福建省任意地市办理,并试行网上、电话办理等快捷方式,台胞集中的地方可预约上门办理。同时,便利政策放宽了准驾的范围:对临时入境的台湾地区驾驶人,除可以驾驶自带机动车或租赁的大陆地区机动车外,允许驾驶临时入闽的其他台湾地区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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