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同意闽试行十项入闽台湾机动车和驾驶人便利政策
2015-06-17 07:02:5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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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便利政策进一步方便台胞办理业务。据介绍,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办理期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经审查合格、机动车查验符合要求的,做到立等即取。 政策解读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就台车入闽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证件等为读者进行相关政策的梳理。 临时号牌和行驶证怎么领? 获批入闽的台湾机动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接受海关监督,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入闽后两个工作日内凭准许入闽凭证到入闽地设区市交管部门,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在申领时,用中文填写《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相关证明;交管部门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查验机动车,并对符合规定的核发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台车临时入闽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与准许入闽凭证签注的准许入闽期限一致,一次签注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临时驾驶证如何申请? 根据规定,对于自带临时入闽台湾车辆或驾驶租赁的大陆机动车的,台湾机动车驾驶人还需向大陆交管部门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可在入闽后两个工作日内凭入境身份证件和台湾地区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闽机动车至受理机关所在地办理。交管部门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组织学习大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台车入闽遇事故如何处理? 根据该规定,临时入闽台车,必须遵守大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按照临时机动车号牌上签注的区域或路线行驶,遇有警察检查,应当停车配合,并出示入境证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和所持台湾地区驾照;对台湾居民在入闽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大陆相关交通法规执行外,大陆交警需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大陆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其驾驶的临时入闽台湾机动车,应在扣留后每七天告知检验鉴定工作进展情况,台湾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进行调解并不限调解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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